近日
江西省泰和县人武部
给拒服兵役的戴某
开具了行政处罚认定书
据悉
2001年出生的戴某
今年初自愿报名参军
经泰和县人民政府征兵办体检合格
政治考核合格
于今年3月从泰和县人武部
应征入伍至武警新疆总队某部服役
入伍前组织其进行思想教育
并签订《入伍承诺书》
但是
入伍后的戴某因怕苦怕累
多次不参加部队执勤、训练、教育
不服从部队管理
5次书面提交退出现役申请
并企图私自逃离部队
和采取极端方式威胁部队
经县征兵办公室、澄江镇武装部
和其家长反复教育后仍不悔改
于2021年6月
被武警新疆总队除名并退回原籍
泰和县依据相关法规,根据《关于同意对戴某拒服兵役行为进行处罚的批复》,对他做出如下处罚:
1.收回入伍通知书,取消义务兵优待和军属相关待遇,并按照泰和县2020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12612元)的2倍标准给予罚款25224元。
2.不得录用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3年内不能录用为泰和县辖区内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
3.本人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一栏注明为“拒服兵役”,永久不能变更,两年内不能办理出国(境)手续,已办理的立即撤销。
4.两年内不得办理升(复、入)学手续。
5.两年内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手续。
6.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人主体名单,并纳入其个人信用记录。
7.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其拒服兵役行为。
当兵不是儿戏
拒服兵役后果严重
大家切莫图一时安逸
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
拒服兵役
看看《兵役法》怎么说?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昌晚报综合东部战区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