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6个以上设区市列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培育一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打造一批示范儿童友好街区、社区(村)、学校、医院、公园、场馆等,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到2035年,设区市实现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全覆盖,县级市普遍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儿童友好成为全省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重要标识,儿童发展综合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围绕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浙江如何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小布带你了解~
关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深化孤儿助医助学项目,探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每个设区市建有1个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支持建造家庭式居所。
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残疾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确保0—6周岁残疾儿童应助尽助。
分类保障困境儿童。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保障政策,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社区(村)融入。
开展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适合儿童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
保障儿童出行安全。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在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设置无障碍通道、母婴候车室(区)。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空间。
提升灾害事故防范应对能力。强化儿童密集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防灾减灾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村)活动。
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实践体验、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增强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
培养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鼓励创作符合儿童特点的优秀文化作品。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程。
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加大儿童用户量集中的网络平台日常监管,开展清朗、净网等网络专项整治。推进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机制改革。
筑牢安全发展屏障。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及时开展学生欺凌早期预警,健全事中处理、事后干预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
防止儿童意外和人身伤害。严格落实打击拐卖儿童案件机制,坚决做到打击整治“零容忍”、解救儿童“零懈怠”。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专项打击力度。
编辑:杨彧嘉
责编:李洲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