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济南时报》10版报道——
10月18日,新黄河记者从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获悉,《关于继续实施促进商用车消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0月17日已发布,根据《通知》,商用车促消费政策将延续到2022年12月31日。按照此前政策,消费者在济南市内购买商用汽车最高可享受6000元补贴。
据了解,今年6月10日,《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正式发布后,济南迅速进行落地。济南市工信局、济南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实施细则。从当时的政策看,商用车消费补贴活动截至6月30日。随后,7月初,济南市工信局发布通知,商用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截止时间由今年6月30日延期至7月31日。如今,该政策执行时间再次延长。
按照《通知》,将再征集一批在济南注册的一级商用车经销商名单。有意参加活动的商用车经销商可于10月27日17时前自行通过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名参与。经销商名单经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一步核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要在11月15日前将8~10月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购车汇总资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6月12日~7月31日期间有漏报的,可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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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
▌编辑:王海燕 校对: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