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博士研究生产出更多创新性研究成果,为学术职业发展奠定更坚实的研究基础,培养世界一流人才,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7〕4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优秀博士研究生中继续开展延期资助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参评范围与条件
2.具体评选细则由培养单位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7〕42号)(附件一)自行制定。
二、参评流程
研究生院负责“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工作的指导、监督及评估;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共同完成优秀博士生的延期资助遴选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23日
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申请表》(附件二),导师应根据申请延期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情况、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提出具体推荐意见,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10日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结合该生参加综合考试、中期分流或预答辩的相关情况,采用答辩的形式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照排名情况择优推荐。3月16日前报送《XX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推荐汇总表》(附件三)、博士生申请材料(含申请表、相关科研成果、论文复印件、检索报告等)以及评选细则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当代楼A404)。
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31日
研究生院对数据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后予以公布。
三、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2.学校每年资助每级普通在籍博士研究生总数的20%左右,对各培养单位的资助指标进行综合确定,动态调整。依据培养单位人才培养规模、质量、培养绩效、学科需求、办学资源等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次资助各培养单位优秀博士研究生的最大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四。每个培养单位可依据附件四的相应最大推荐名额的120%推荐。
四、考核与退出机制
2.获资助博士生因故退出本资助计划,申请毕业派遣,须提前报请培养单位同意,在研究生院备案,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并于当月停止资助。
特此通知
附件:
3.XX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推荐汇总表.xlsx
4.2023-2024学年各培养单位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名额推荐表-1.10.xls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10日
-武汉大学研工部官方微信平台-
来源:研究生院
编排:陈佳琪 指导:咏心
投稿邮箱: whuy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