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推广应用,在政策的推动下,很多司机都办理了ETC。当时办理ETC的时候简单便捷,线上线下各种渠道,最重要的是办理和安装都免费。
但万万没想到,如今ETC注销却要收费!
上海市消保委的微信公众号最近转载的一篇文章显示,之前各地银行等机构极力推荐并免费办理的ETC,注销时却要收取100至300元不等的费用。
但凡明码标价,提前告知清楚,想必也不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
事实上,许多发行机构在最初推广ETC时着重以免费为宣传亮点,却对注销需要收费等相关条款不做明确提示,未将提前注销的所谓“注销费用”等特殊注明,任由其“隐藏”在用户协议中,直至用户去注销时才得以发现。
这钱给谁交都觉得冤!
钱不是不能收,但不能这么稀里糊涂的就收了。
注销收费应该提前对用户明示收费标准和流程,具体金额也应有统一标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应当被尊重。ETC在发行时应当向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事关收费的方式方法更应明示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对商品和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进行全面和充分地了解。《民法典》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因此,消费者可以视其为无效条款。
那些坑人的条款就该作废!不明不白的费用,司机凭什么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