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范围
(一)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
02
缓缴的险种和期限
缓缴扩围的17个困难行业所属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8号)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03
申请缓缴的条件
04
结束缓缴和补缴
05
申请缓缴的流程
01
02
申请时间
03
申请结果告知
06
其他事项
社保服务热线:12333;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
来源:南京社保
编辑: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