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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我市自10月8日先后发现4例阳性感染者以来,市、县(区)两级快速响应、积极应对,目前4例阳性感染者已全部治愈出院,未发生社会面传播。近期,省内多个地市仍陆续发现有阳性感染者,疫情传播风险较大,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加。为坚决守牢我市疫情防控阵地,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密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已由原每5日1次加密为每3日1次,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时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在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落实“四要素”:测温、扫码、戴口罩、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强化“哨点”监测预警。各类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门诊等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监测“哨点”作用,严格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遇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同时,提醒提示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省内疫情发生地活动轨迹、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者在购药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和监测。日常生活中,请广大居民继续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的良好卫生习惯。加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咽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每个人都是关键一环,请广大居民继续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来源:长治市疫情防控办
编辑:张晶晶
监制:周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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