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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专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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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10月14日印发《关于加强玉环市现代服务业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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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现代服务业人才体系建设,加快培养一批服务业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助力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玉环”,根据台州市委、玉环市委对人才工作的要求和总体部署,结合玉环实际,特制定本意见。本意见所指的现代服务业高素质人才(以下简称人才)主要是指从事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文化旅游、商务服务、现代商贸、健康服务、教育培训、居民服务、人力资源等服务业领域并做出一定贡献的从业人员。通过“引育并举”的方式,力争到2026年末,全市引进和培育各类现代服务业高素质人才1000名以上。(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从业服务能力。(四)同玉环市行政区域内服务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玉环从事服务行业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在玉环缴纳社保(至少包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五)对我市具有突出贡献或行业紧缺的人才以及飞地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社保等条件。根据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将人才分为A类(先驱领军型人才)、B类(经营管理型人才)、C类(创业创新型人才)、D类(技术技能型人才)和E类(青年发展型人才),分别应符合以下认定标准:(一)A类人才。为服务业单位的主要创始人或创建团队的骨干成员,原则上为服务业单位主要受益人;其创办的单位为我市认定的服务业领军企业或位于行业头部。(二)B类人才。在玉环缴纳社保年限不低于2年;在服务业单位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或相当级别的高层管理人员满2年以上;所在单位为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或经营规模居行业前列。(三)C类人才。在玉环缴纳社保年限不低于1年;为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来玉环创办服务业单位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并符合产业发展定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年营业收入在180万元以上从事服务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四)D类人才。在玉环缴纳社保年限不低于2年;从事生产性服务业的须具备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或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从事生活性服务业的须具备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五)E类人才。在玉环缴纳社保年限一般不低于6个月;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人才认定按申报、审核、认定等流程进行,并以赋分为主要方式从高到低选取一定的名额进行认定。(一)组织申报。申报形式分集中申报和日常申报,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集中申报,对符合条件的紧缺型人才可进行日常申报。申报方式分单位推荐申报或个人自荐(仅针对个体工商户)。(二)申报推荐。申报人须填写《玉环市服务业高素质人才申报表》和《玉环市“服务业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表》,并进行自我赋分。以单位名义推荐的,可由各用人单位在本单位内按照认定条件择优推荐。申报资料报所在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进行初审。(三)审核审定。市发改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当年度人才认定计划,按得分从高到低筛选初定名单,报市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四)备案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认定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并向认定的人才发放《玉环市服务业高素质人才确认书》。加强人才素质提升。每年择优选派部分A、B、C类人才赴国内知名高校研修培训,提升人才经营管理能力和整体素质。创新A类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每年对A类人才经营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对贡献突出的A类人才授予“玉环市服务业功勋企业家”荣誉称号,并享受二级医疗保健服务,在省内知名的三甲综合医院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优先向各类组织推荐为各级代表候选人,并优先推荐为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等人选,优先推荐申报省、台州市优秀企业家。完善B类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每年对B类人才经营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对贡献突出的B类人才授予“玉环市服务业优秀高管”荣誉称号,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类主题论坛。优先向各类组织推荐为各级代表候选人,并优先推荐为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等人选。加强C类人才创新创业。对C类人才创办的单位,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新创业贷款,最长期限为3年的全额贴息贷款帮扶;对初始创业单位稳定经营2年以上且正常纳税、缴纳社保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初始创业奖励,且初始创业单位吸纳E类人才、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每带动1人给予2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最高按36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创新创业单位的租金补贴,每年最高5万元,连续补助3年。鼓励D类人才技能提升。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D类人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高技能人才技艺技能培训。对获得专业技术资格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00元、8000元奖励;对参加台州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得奖且获得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00元、4000元奖励。加强E类人才培养。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传、帮、带”形式,加快E类人才培育,对E类人才通过技能提升获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市级以上奖项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技能提升奖励。鼓励人才参加竞赛。鼓励B、C、D、E类人才参加各种技能大赛或创业大赛,对在各类大赛得奖的人员在竞赛奖励的基础上,对具有绝技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人才,可破格进行或越级参加由人社部门组织的高级工、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的直接认定。给予人才安家补助。对于B、C、D类人才,根据人才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分别给予10万、3万、1万的安家补贴,具体参照玉环市的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执行;或优先享受玉环市人才公寓政策。加强子女就学保障。对于B、C、D类人才,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推进人才创新空间建设。对C类人才创业单位落户玉环“7+7”产业平台内的,给予平台管理机构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创新“飞地”人才机制。构筑“工作生活在外地,创业贡献为玉环”的柔性引才新模式,鼓励服务业单位在上海、杭州等长三角高端人才集聚城市建立研发中心、人才基地、企业总部、实验室等经营办公研发机构,吸引人才入驻,同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才,可参与人才认定,认定后可同等享受我市服务业人才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才的认定工作,市发改局负责人才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策兑现。市发改局负责人才政策兑现工作,经费从玉环市人才政策兑现专项资金中列支。申请人或单位有涉嫌骗取奖补资金的,或申请人存在失信、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补助,并连续三年取消其个人及单位各类评优评先资格。本意见中所称的“以上”均含本级,同一项目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兑现。本政策认定的人才如同玉环市内党委、政府认定的人才及奖励政策有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奖励为原则。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现代服务业人才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吸引人才、服务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加强人才认定动态管理。根据申请人在我市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在编在岗情况确定最长3年的人才认定有效期,期满后符合评审条件的可重新申请认定。对期满后重新认定的人才,凡是享受过同一类别政策则不再享受,对不同类别的则享受差额奖励。市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人才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人才实际工作情况。人才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不再享受各类服务业人才政策支持。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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