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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我校团委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名,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13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1、截至2022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1、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四个类别名额92个,由各高校团委统筹公示推荐产生
2、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21个,由各地市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产生,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四个类别由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在校生人数超过3万人的高校团委择优推荐不多于2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其他高校团委择优推荐1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团省委。社区实践类由各地市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团省委,不占学校团委名额。团省委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推报工作,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推荐产生一批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全国组委会。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全国组委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总结分享活动。
各地市、各高校团委要加大宣传力度,深挖本地市、本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和标兵奖学金获得者的典型事迹,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学校各类新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进行传播,同时向“广东共青团”“广东学联”等省级官方新媒体平台积极投稿。
有报名意愿的同学填写以下报名表并于5月19日23:00前命名“学院+名字+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hsxstwbangongsh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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