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惊悉哲学家李泽厚在美国科罗拉多时间11月2日晨7时逝世,享年91周岁。李泽厚先生生前一直非常支持《学术月刊》的发展,我们特推出其不同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三篇文章,以表达对先生的悼念和缅怀。感谢先生以此种方式,在《学术月刊》留下了他美学、哲学思想的发展变迁的痕迹。
文化分层、文化重建及后现代问题的对话
李泽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王德胜: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
本文原载于《学术月刊》1994年第11期
本篇对话时间为1994年6月23日,地点北京。
王: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正处在一个文化急剧转型的过程中。为了能够更好地推动当代中国文化的这一变革、转型,清醒、准确地认识中国社会——文化的现实景观,就显得非常必要。最近两年中,您一直在国外讲学、从事研究工作,这就使您有可能从一个较为客观的角度来观察和思考中国国内所发生的变化。我以为,这种“客观性”对于分析、理解问题,是很重要的。
李:首先声明,因为出去了两、三年,我对国内的许多情况不很了解,等于是站在远处看看。总的来说,对这几年里中国所发生的现实变革,主要是经济变革,我感到很高兴。它证实了我的一个观点——记得我给朋友写信时说过:我历来主张“一是以经济为本”。早在70年代末,我就一直鼓励年轻知识分子(包括我的学生在内)去做生意。对此,有许多人很不理解、很不赞成。在海外,我也提倡留学生做生意,也同样不被理解或赞成。其实,中国是非常需要有一批素质好的人去做生意的。而最近几年里中国的发展,正是中国社会从十几年、甚至一百多年来走向新发展的开始——可以说是迈上了一个新的社会阶段,它的意义非常之大。市场经济大踏步前进,开始冲击、影响整个中国社会,即社会的各个方面。
具体到文化方面,我从来就不赞成讲甚么“精英文化":不是现在,而是当初我就讨厌“精英”这个词;什么依靠“精英分子”来治理国家,等等,更是痴人说梦。对于仅仅通过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来取得中国社会的改变,我一向持怀疑态度。我主张回到经典的马克思主义。西方的新马克思主义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过分强调意识形态、上层建筑、文化批判;苏联、东欧的崩溃,恰恰证明了传统的即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正确。不靠经济基础的变化,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文化批判再怎么翻来覆去地折腾,还是站不住脚。这几年中国经济的发展,也证明了这一条,这也就是我一直讲的“吃饭哲学”,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就是吃饭哲学,而不是斗争哲学。
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上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商业化。这一点虽然很突出,但至少就目前来看,它还不是坏事:我很同意王蒙的意见,即它是消解正统意识形态的最好途径。它不声不响地、静悄悄地在消解和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准则,在侵蚀、瓦解统治了几十年的社会观念体系、意识形态;由于它与市场经济、现代经济生活密切联系在一起,所以最有力量,也最有效果,比“精英”们的政治批判强多了。
有人担心大家都“下海”,学问没人做了。其实不必担心。中国的特点之一,就是中国的人 才资源丰富,去掉一大批,又会出一大批,层出不穷,这是任何其他国家所没有的。更何况,做生意极不容易,它所要求的精力、时间、才能、心理负荷,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讲,比做学问要大得多,也累得多、难得多,远远不是所有人都能做生意。所以,我以前就说过,大家去做生意,做不好的、不会做的一定还会回来,于是各安其业、各得其所,各自发展自己独有的才能,这不很好吗?
王:您这里所谈的,实际上涉及了一个现实而重要的问题,即文化分层,或者说知识分子的分层问题。在这一“分层”过程中,也许正如您所讲的,我们不必担心太多,相反,它可能在中国社会真正形成一个人人“各安其业,各得其所”的局面。
当然,文化分层或知识分子分层问题在现时的中国并非简单,它必然会涉及许多现实和将来的文化布局上的事情。对于这种文化分层的前景,您是如何看待的?换句话,在当前中国文化变革、转型过程中,对文化分层或知识分子分层的问题究竟应该怎样理解?
李:在这方面,我还是主张多元化的发展。不要去搞整体理性设计,以为应该怎么样、应该有个什么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会出现各种不同的分层情况。其实,包括大众文化中,也有许多不同的层次,例如从王朔、崔健到卡拉0K,到“追星族”,一直到地摊刊物,更不必说一些专业的文化工作者,如搞国学的、西学的,等等,都有很多层次。一个理想的、健康的社会,就是多元发展的社会,每一个人都能在其中真正地实现自己的才智。
由于多元发展,各人所关心、关注的对象便不同。1986年我在杭州讲过,广州人做生意而根本不过问政治,北京人不做生意却关心政治,可以并行不悖。你要关心政治,你关心就是了, 但不能强求每个人都去关心,就像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去做生意一样。而当前主要的事情还是把经济搞上去,只要经济上去了,许多问题就会逐渐得到解决,社会的各个方面,包括经济领域本身会由无序慢慢变成有序,由混乱慢慢走向成熟。现在有很多人为现在的无序状况担忧,我觉得,当然应该看到这些问题,也可以多想一想怎样去走一个好方向,但是不必过于担忧。我几年前讲,个体户不投资工业,只在流通领域里大赚其钱,但慢慢总有人会向生产领域投资的.。现在似乎已开始如此。
在经济领域,我也主张多元化——包括中国的所有制形式在内。例如,并不必全部私有化,可以有国营,可以有国家、私人各占不同比例的公私合营,可以有乡镇企业,可以有私人和外资企业,其具体形式或形态可以五花八门,不要再搞“大一统”,任何一种所有制形式只要能使经济发展,它就很好。而文化在这个基础上也就有了前途,即便高级文化也要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当然,现在人们还受许多政治条件的限制,但在经济发达起来的情况下,慢慢也会改变,所谓“公共空间”、“公民社会”会慢慢出现。这也是静悄悄的、不动声色的、虽缓慢却有效的改良方式。我很赞成这种方式。
王:在您看来,文化变革、社会发展,包括人(知识分子)的独立和自主,等等,都建立在一个最基本的前提之上,那就是经济的发展及其所带来的人的物质生存状况的改善,而意识形态的变革,整个中国文化的发展前景,都要求有经济变革的前提。
李:我这里只是就一般情况来说,当然不包括个别的。不然的话,就完全变成经济决定论了。但就一般情况而言,知识分子的独立地位、独立人格,只有建立在这样一个大规模的现代经济的基础之上。今天,知识分子不是几十人、几百人、几千人,而是一个正大量涌现的群体。我们只有在这个背景下来看问题,才能真正抓住深刻的方面。
王:关于近几年中国文化的变革、转型,我个人认为,在这十几年的中国社会进程中,经济变革有一个比较明晰、不断开放的轨迹。而且,现在从指导思想到实际运作,市场经济都已经在基本确立之中,尽管它还很不规范、很不成熟,但是谁也无力改变中国经济变革的这一方向。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文化的变革肯定要同经济变革相适应,经济的更大变革也将带来更大程度的文化变革。这种文化变革在这几年里实际已经开始了。那么,就中国经济变革的势头来看,您认为中国文化变革、转型的基本出发点及其前景是什么?
李:我过去和现在都不想做预言家,也不想说"应该怎么样”。我没这本事。我只觉得,现在可以用某种比较深刻的理论来论证“摸着石头过河”这句话:很多人批评它忽视理论,其实它恰恰是一种经验理论,我们可以把它与海耶克的有些东西联系起来。海耶克就反对过分相信理性、反对社会工程设计。我这两年在这一点上比较明确,即“乌托邦”的整体社会工程设计一定会导致灾难,相反,根据经验出发来不断修改、不断探索的前景,反而比较可靠。革命就常常是凭一种观念、一个理想、为达到一个目的而去作的整体社会工程设计。而现在,不要再搞那种庞大的社会工程设计了——当然,你要设计一个地区怎么样,比如这个地区的工厂怎么盖、房子怎么安排,等等,那是可以的——重要的是从几种具体的、比较实际的经验中,探索前进道路的多种可能性,不断的积累、反思、修改、前进。
可以联系经济问题来谈。当初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作为方针的时候,我说应该倒过来,应该是“市场经济与计划调节相结合”。我不是搞经济学的,当时不敢多说。现在果然是倒过来了。倒过来之后,就像我们刚才说的,文化可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真正的充分发展。有“精英心态”的人不要感伤,过去的“风光时代”不可能再有,"英雄时代”应该过去,这非常正常。拿美国来说,最有名气的人不是学者,而是歌星、球王,社会上的人对学者知道得很少。在飞机航班上,白发苍苍的老教授坐三等舱,乳臭未干的小经理们却坐头等舱、二等舱,也是常见的事情。人们对此觉得很自然。这种现象说明,在现代化的高额消费社会中,商品价值统治着一切,毫不奇怪。
又例如社会秩序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我主张集权,中央要有很大的权威,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假使地方权力太大,完全不听中央,那最后就必然是打内战,因为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利益,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来调节、控制,地方利益冲突起来,那还得了;特别是,中国如此之大,地方差异如此突出,封建割据又有传统。正因为中国不是小国家,所以一失控就不得了——这里,所谓失控,一是失去对地方的控制,一是失去对治安的控制。在这方面,我的意见也许很保守,但我同“新权威主义”还是不同。说句玩笑的话,“新权威主义”只能做,不能说;一说就把它固定化、合理化,就成了前进的障碍。“新权威主义”要把集权固定下来,我却认为还是要向民主制度过渡。但这种过渡不是靠激进口号,不是靠群众运动,而是要想办法使舆论逐步开放,使法律逐步健全,以此来日益监督、牵制、影响这个“权威”即逐步实行真正的法治:因为没有法治谈不上民主,民主、自由都是一套复杂的系统。海耶克写了一篇非常好的短文《真假个人主义》,很值得一读。真正的自由主义并不是说每个人天生下来就是平等、自由的,不是甚么“天赋人权”;恰恰相反,自由不是先验的,而是一种经验积累的产物,它要限定每个人的权利,规定每个人的义务。没有法治,那就是过去搞的“大民主”了。怎么达到这个法治目标?这就是关键所在。我一直强调“形式”,形式就是要求以法律代政策,法律成为政治的核心。不是人事变动、政策好坏,而是执行法律、建立制度应成为政治和政治家的主要任务。这个法律、制度当然指的是现代民主制度和法律,包括如何保障能百分之百地执行宪法,如何完善民法、刑法;等等,等等。
王:最近几年,中国的知识分子在这一点上也取得了一定的共识。80年代中,有的知识分子很大程度上所采取的,就是进行正面的激进政治批判。而90年代开始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变理智了、沉稳了,大家努力在寻求一种新的文化策略,就是彻底放弃激进的社会—政治批判话语,转而采取文化上的保守主义话语。
李:我赞成你的看法,即政治激进主义在80年代末被推到了极端。当时我就不乐观,也很担心,结果果然如此。我认为损失很大。当然,它有两个好的结果,一个就是你刚才说的,它让人反省;这个反省不仅是反省80年代,而且是反省整个中国近代史。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海外也好,海内也好,都在对政治激进主义进行再认识。这是以前所没有的。我的看法是,谭嗣同是近代激进主义的开头。以前我曾专门研究过谭嗣同,我当时对他是百分之百的肯定。现在来看,他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相当大,这一效应从谭嗣同影响到革命派,甚至可以说一直影响到现在。对于辛亥革命,我从“文革”起开始怀疑,但没法发表文章,海峡两岸都会反对。我认为,辛亥革命是激进主义思潮的结果:清朝的确是已经腐朽的王朝,但是这个形式存在仍有很大意义,宁可慢慢来,通过当时立宪派所主张的改良来逼着它迈上现代化和“救亡”的道路;而一下子痛快地把它搞掉,反而糟了,必然军阀混战。所以,自辛亥革命以后,就是不断革命: “二次革命”“护国、护法”、“大革命”……直到现在,“革命”还是一个好名词、褒词,而“改良”则成为一个贬词,认为“改良”、“改良派"、“改良主义"就不好。我觉得,通过80年代末的剧变,中国有了一个很好的反思对象,是改变话语的时候了。
另一点,从学术角度讲,也改变了话语。以前,从文风到对象都是大而无当、空空洞洞。我曾写过许多文章,主张搞微观研究、实证研究,甚至提倡学点平面几何、形式逻辑等。搞学问的人连逻辑都不讲,还讨论什么学问呢?总之,我觉得,80年代末以后,反省上述两点都很有好处。
但是以后怎么办?现在好像许多人都担心钻到“国故”堆里去了,或者完全变成商业化。当然,它们是问题,但仍然不必太担忧。像你所讲的,一部分知识分子由于"批判的天性”,还在搞文化批判;但另一部分人不这样做,那也没有关系。大众文化不考虑文化批判,唱卡拉OK的人根本没有去考虑要改变什么东西,但这种态度却反而能改变一些东西,这就是我前面所讲的,对正统体制、对“政教合一”的中心体制的有效的侵蚀和解构。
刘:这正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
李:对。静悄悄却强有力。当然,可以考虑导向问题,即怎样使这种大众文化发展下去。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王:所谓“导向”,当然就是指人文导向。90年代以来,中国文化的变革很大程度上带来一 、个问题,那就是中国文化如何重建?不可否认,从文化重建的核心——人文价值领域来看,现在存在很多人文价值上精神失落的现象,例如“游戏文化",“快餐文化”的出现,等等。又比如,人们现在似乎很少谈论价值、理性,而完全沉浸到一种享乐主义的氛围中,关心现实利益甚于关心历史和未来。在这种情况下,当今中国文化所面临的,应当说是一个当代性的文化价值上精神重建任务。那么,我们究竟怎样来看待这一重建工作的方向呢?这种重建工作同当代中国人最现实的生存处境之间到底具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总起来就归结到人文导向问题上了。
李: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得分几层来讨论。第一,现在,西方是讲后现代,中国好像也有点“后现代”的味道。比如不要管什么价值、意义、本质;反对“本质主义”,管它什么意义不意义,现在活得好就是了;最真实的实在就是我当下、即刻的感受或享受,是当下、即刻的生存,管它历史、价值干什么?那些都是没有什么关系的;等等。记得好像是Richard Rorty说过,取消哲学,最真实的哲学就是私人的情书,那才是最个体化的真实。这种种所谓后现代观念,在现在的中国,有从客观上瓦解、解构正统意识形态的作用。在西方没有这一问题,但西方也有“解构以后怎么办?”的问题。西方存在暴力、吸毒等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们似乎越来越感到这样下去不行。中国还没有到那一步,但是应该看到这点。我们一方面要正视大众文化在当前的积极性、正面性的功能,充分肯定它,另方面还是要想想人为什么活着等等有关意义、价值之类的问题,虽然并不要求每个人都这样做——你讲没有意义,而我认为对这个问题还可以想一想,你不能说我没有这个权利、说我一定就不对;你强加于所有的人以一个“没有意义”,那也不行吧?!
第二,也是我过去讲过的:要展望后现代的前景来处理现代问题。中国是正在进入现代化,西方是走出现代化,这里面有许多很具体的矛盾冲突,包括我刚才讲的问题;讨论它们在中国有什么意义?它们在世界又是什么意义?以后怎么办?这是第二点。
第三,关于所谓“文化价值重建”。我的看法是,中国传统中,始终有一个中国式的“政教合一”的问题。这个问题至今似乎没有得到深入研究。简单说来,这种中国式的"政教合一”,即宗教、伦理、政治三合一,表现为一种泛道德主义。从儒家的“内圣外王之道”到“文化大革命”,都是如此。当年红卫兵就是非常纯洁地、高尚地、禁欲主义地进行大破坏的,其目标是一个道德主义的“新人新世界”。其实洪秀全也讲这个。这种中国式的“政教合一”影响很大,应该解构,即把道德同政治分开来;解构之后再重建。不解构,不先把这些问题搞清楚,政治和道德永远纠缠在一起,会培养各种政治上的野心家和道德上的伪君子,阻碍现代民主和真正道德的建立。而解构并且搞清楚了以后,便反而能够各得其所——既要民主的政治,又要个人的道德。
我有个观点,即道德可分为两种,且两种都需要:一种是宗教性道德,一种是社会性道德。
以前伦理学好像没有这么谈过。这牵涉到伦理学史上的一个大问题,亦即道德到底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康德、摩尔认为道德是绝对的,有一种先验的、普遍必然的、大家都必须遵循的道德。另一种说法如黑格尔、马克思、孔德的实证主义以及现代许多伦理学都认为,道德被社会环境、条件所决定,是相对的,没有一种绝对的、普遍必然的道德标准。各个民族、时代、社会各有其道德,你不能说哪个好、哪个差。这是伦理学很基本的、但又是很复杂的问题,这里不能详说。所谓"宗教性道德”,是指先验的或普遍必然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它经常与一定的信仰、理想相关。实际上,这种道德所谓的"先验”、“上帝”,其实质是人类总体的存在(康德所具体举出的如不说谎、不自杀、实现一己之才能和帮助别人等“先验”道德的形式原则,其实正是如此),这个“人类总体”不是一时一地的群体。而所谓“社会性道德”,是指受一定环境、条件、时间、空间以及不同的民族背景、风俗习惯、经济条件变化所决定的那种道德。这两种道德经常是交融混合、交叉在一起:有时前(后)者以后(前)者形式出现,但两者又仍有区别,有时且有矛盾冲突。我举过一个例子:失火了,一个大科学家牺牲自己去救出一个老朽,这是为了人类总体生存的原则而牺牲自己。这就是康德讲的必须服从的“至上命令”,因为在整个人类(包括过去、现在、未来)面前,正如在上帝面前一样,任何个体、任何个体的功业,包括爱因斯坦在内,也都渺不足道。为这“人类总体”而牺牲自己,这种道德极其崇高,是宗教性道德。但是你不可能要求每个人都这样做。你可以喊人救火,可以去取水救人,但你不一定非要牺牲自己去救他,那也是道德的,这是社会性道德。包括消防队员为救人而牺牲,也是这种社会性道德,因为这是他的职责所在。现在很发达的各种职业伦理学,都属于申述这种社会性道德。而你不去救火,反而幸灾乐祸,人家烧死了,你却拍手称快,这就是不道德了,但也并不违法,法律不会来过问你。但如果你趁火打劫,这就不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而是违法了。道德有很多不同的层次,道德和法律之间也有很大差别。但社会性道德与政治、法律关系密切,经常要求社会成员遵循;而宗教性道德则常是个体的终极关怀所在,是对自己生命意义的一种寄托,因人而异,个人觉得这样做心安理得,觉得值得牺牲自己来这样做;但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这样,更不能由政府来宣传或推行。
有了这样的区分以后,问题可能会清楚一些。例如,随着社会的发展,道德观念也在变化:变化的是社会性道德。今天,大家都承认并爱说“时间就是金钱”、“恭喜发财”,这说明赚钱并非不道德;但这在过去便会感到刺耳,在过去的时代恐怕要挨批判,当年农村不就批判过“发家致富”吗?而现在,你耽误人家的时间就是损害了人家的财富和利益,你得尊重人家的各种个人利益和私有权利。这就是社会性道德的变化。但这还不是宗教性道德;宗教性道德宣传的是个人牺牲自己以提升到更高的精神境界。把这两种道德区分以后,两方面都能得到适当的发展,就不会纠缠不清了。这个问题当然非常复杂,这里我只能简单提一下而已。
我认为,对于中国文化的价值重建问题,可以从这个角度去把握。因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的核心是伦理学,所谓“三纲五伦”,既是宗教性的,又是社会性的,混合纠缠在一起。如今,把两者分开,有些人做不到那种“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牺牲精神即宗教性道德,那没有关系,做一个守法的国民便很好;守法能够培养出道德感。比如在美国,半夜开车遇着红灯,路上根本没有人,驾车人仍自动停开。这种行为虽然还不算社会性道德,但已是接近于社会性道德的一种法律意识,社会性道德可以在这种法律意识基础上培养起来,逐渐变成人对于自己的意识要求、以至“下意识”的“良知”、良心。至于宗教性道德,在西方就是宗教,它宣传牺牲自己来爱别人,甚至爱敌如友,等等。在中国,我觉得也可以培养这种宗教性道德。而且中国有一个好的地方:简单说来,西方的宗教性道德是因为上帝教你爱人,你才去做,你是在服从上帝的旨意;中国没有“上帝”,“爱人”本身就是一种“绝对命令”(孔子的仁学),是你的安身立命、终被关怀、人生意义之所在。人是要追求人生意义的,但许多人不追求也没有关系,只要你遵守法律,能进入社会性道德这个层次,也就够了。我觉得,学术界可以把这些问题多作些分析,这样,所谓中国文化的重建也就可能清楚一些了。
要避免两种倾向,一种是用中国旧有道德、旧有文化价值观念来统领当下的社会,那已经不行了。另一种倾向就是根本不追求宗教性道德,甚至社会性道德也不要,那就会出现美国所发生的某些情况,比如儿子开枪把父母亲打死,父母把儿女饿死;等等;这连最起码的社会性道德都没有了,因为社会性道德至少要求父母有抚养儿女的义务。
我现在提出一个想法——在国外已讲过,但在国内还没有讲过——回到“天、地、国、亲、师”传统。这里,改原来的“君”为现在的“国”很重要,“君”是一个具体的君主、政府,“君师合一”亦即政教合一,社会性道德与宗教性道德混在一起。而我所说的“国”不是政府,也不是政体,而是“家园”、“家国”,是Country,不是State。中国人经常用“家国”,就是指乡土。“亲” 不仅仅指父母、亲人,可以扩而广之。“师”当然也不单是老师,还包括朋友等。这个“天、地、国、亲、师”可以作为一种人生的意义、寄托之所在。在我最近所写的《哲学探寻录》一文的最后一节,我提出人的本体是“情感本体',情感作为人的归宿;但这个“本体”又恰恰是没有本体;也就是说,以前一切本体,不管是“理”也好,“心”、“性”也好,或者西方的“理性”、“存在”也好,都是构造一个东西来统治着你,即所谓权力—知识建构。但假如以“情感”为本体的话,由于情感是分散的,不可能以一种情感来统治一切,所以恰恰是这种广泛性的“情感”——对“天、地、国、亲、师”,即对自然和人际的和谐认同的种种情感——可以构成某种人生的归宿和最后的实在。在海德格尔、德里达等人之后,再来构建形而上学的本体,似乎不大可能,也不必要。但人又总还是要追求归宿。归宿在哪里呢?归宿到人际的关系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也就是归宿在我所讲的“天、地、国、亲、师”里,这完全是一种情感的归宿,而不是政治的、社会的,甚至也不是思想的。
王:您刚才提出的观点,实际是把传统与当代人文精神的关系重新整理了一遍。最近几 年,国内学者在讨论文化重建问题、人文导向问题时,有些人主张,对人文价值的关怀应该分层,区分出终极关怀和现实关怀两个层次。依我看,您刚才所说的意思中,已涉及这个问题。如您说的"宗教性道德",它实际上就是一种终极性的东西;而您所讲的“社会性道德”,如果放到文化重建过程中来理解,实际上就是一种现实价值的确立,或者,也可以说是人文学者探讨人的现实关怀问题的一个前提。我觉得,您对道德的这种分层,可以直接引申到价值关怀的分层问题上来。
我个人曾经认为,对于文化重建问题,在解构主义之后,如果再去要求建立一套纯粹的规范性话语,是行不通的,也是不现实的。相反,规范性话语应当转向一种自觉性的话语;道德也好,精神价值的确立也好,它应该由知识分子所赋予、规定的某种东西,变成每个人自觉地建设起来的东西。就像您所说的“宗教性道德”,它就只能靠自觉、靠每个人都有的那种自觉的天性来确立,而不是靠规范、强制所能确立的。
李:包括现在的新儒家,就是想搞成这样一种规范性的东西,让大家都来服从。这就变成了“权力—知识”结构。我们恰恰就是要从中解脱出来——美学在这方面倒是能做许多事情的。
当然,道德并非美学。但在整个社会日趋商业化的过程中,人际关系变得日益淡薄。怎么 样才能够保持人情味?能不能把这个问题提升到理论层次上来探究一下人际温暖问题?这与美学便有关系了。这种人际感情如果保存下来,对于后现代也好,对于现代化过程也好,都能够起一种制衡作用。我认为文学艺术的价值就在这里。文艺作品为什么能永恒?再伟大的科学著作,只要时代一过,便没人读;但文学艺术的名作为什么永远吸引人呢?所以我讲的“情感本体"、“塑造心灵”,等等,都是指这个方面,即对人生意义、对安身立命、对终极关怀的追求,从而不断使人的情感丰富。这样,人就不满足于仅仅赚钱了。当然不能规定每个人都这么做,它只能是一种引导性而已。借用康德的词语:宗教性道德是一种范导原理(regulative principle), 社会性道德则是建构原理(constructiveprinciple)。
王:您在前面曾提出,中国正处在一个现代化过程之中,但我们又必须展望后现代的前景来看现代的问题。我认为,实际情况是:正在进入现代进程的中国,目前不期然地遭遇了一些后现代的问题。当然,现在国内学者谈“后”的问题比较多,意见也很不一致。我想请教:您对后现代文化问题有什么看法?您怎样看待中国社会现实进程中的某些后现代现象?您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可能对后现代社会有什么意义?
李:现在西方已在讲“后后现代”了。
我在《中国现代思想史论》里说;中国是前现代、现代、后现代夹杂在一起,所以问题变得非常复杂。在我看来,“后现代”到底是什么?在西方也不是特别清楚。我原来在《美学四讲》中说过,后现代是极端现代,它表面上是反“现代”的——“现代”要追求价值、意义,是一种反抗资本主义的东西,包括艺术、文学方面都是如此。但“后现代”把这一切都消解掉,实际上是把“现代”商业化了,是“现代”的伸延、普及和大众化,所以《美学四讲》中说表现(反抗)变成了装饰。表现主义绘画、抽象绘画都有一种反资本主义社会的意义,而“后现代”把它们变成了装饰品,不要深度、意义、历史,只有平面,成了现代大众化生活的很好的装饰品。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厉害之处,它把一种反抗它的东西消融了,变成巩固这个社会的东西,变成一种广告、装饰、娱乐,变成大家都可享用、拥有的东西。
问题是,一切都解构之后,怎么办?我认为,真正的“后现代”,恐怕还是要恢复谈谈价值问题,回到某些古典的课题。不过,这种谈论现在还没有开始。也许要到下个世纪?但也开始有某些萌芽、端倪,因为西方也有一个价值重建问题。不然的话,暴力、吸毒等等问题很难解决. 这些问题有的是社会问题,有些并不完全是社会问题,而是心理问题,心理问题如果没有价值重建,恐怕解决不了。我觉得,重新提出一些看来已经过时的课题,如人性问题等等,恐怕仍很有意义。从而,中国古典的东西也可能会有某种参考的价值,如上面讲的“天、地、国、亲、师”等等。
中国文明对世界会有很大影响,但首先还是如我们开始时所说的,要以经济为本,要经济强大。中国文化之所以没有在国外产生大的影响,就是因为人家不需要了解你,因为你的存在对它没有什么关系,有些人对中国文化只是好奇和玩赏而已。等到中国真正影响世界——只有经济才能真正影响世界——之后,特别是如果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真正走出一条健康的发展道路之时,中国文化的价值就会被真正认识和注意,中国文化对21世纪或22世纪的世界会有重要影响。今天,首先是中国如何还能够保存和发展自己的文化,而不盲目地、亦步亦趋地追随着西方文化或“世界潮流”。
这里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前现代的东西同后现代的东西有某些相似而混同。例如把上面所讲的与当今好些人的“宏扬国粹”混同起来。要清醒地掌握分寸,不然的话,容易上当受骗。
王:现在有些“国学”研究就有这个问题,很难说它是真正的“国学”。
李:有人甚至提出恢复“三纲”,那是为了巩固某种政治体制。“君”为“臣”纲,政府成了老百姓的"纲”了,那还得了?这不是倒行逆施么?我认为,恢复“五伦”还可以,恢复“三纲”就不行了。当然,在“五伦”中,君臣关系也得改变,而且这种“伦常”只能是情感上的维系;父子、夫妻、兄弟在经济上、政治上、社会上以及家庭中都是平等的,都是独立自主的个人,但情感保持某种亲密的特定关系是可取的。我以前曾说,“敬老”在情感上要维系,在制度上要废除;在情感上、个人关系和家庭关系上,保持这种“敬老”情感的确是美德,但在制度上却不能允许。这是两种道德,社会性道德不允许这种东西,宗教性道德可以保存这一方面,因为宗教性道德是情感性的。不过,怎样具体处理这两者的关系,却是颇为复杂的问题。
王:在现在的中国,文化变革、文化重建还只是一个正在展开的过程;它在进行之中,远没有完成,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但不管怎么说,它毕竟已经在进行中了。您认为,在整个90 年代,我们可能采取或在理论上应该采取的文化策略是什么?
李:“文化策略”这个词,好像是一个甚么谋略、计划似的,我有点怀疑。当然,理论上还是有很多事情可做。在这方面,我也主张多元化。如现在社会学就大有搞头,做些微观调查方面的工作,可以提供很多东西,为将来作理论分析——经验主义的理论分析——提供材料,指出问题所在。这是很重要的。中国的社会学太不发达,对实际情况了解不清楚,各种民意测验太少,新闻又只报喜而少报忧。中国传统社会以及这几十年社会的结构、情况都比较简单,所以关系还不大。但现在的社会结构已经比过去复杂了,将来还会更复杂,这样,对各种动态的掌握就非常重要,有大量的具体工作,包括研究工作可做。这是现实层面。
理论方面也有大量工作可做。可以有一部分人——不是很多人——去考虑一些比较抽象的问题,提出各种各样的意见。比如我现在就只能干这样的事情,我谈了我的看法,别人也可以说别人的不同看法。但是不要把这一方面看得非常重要,我从来不认为我的这些抽象意见 很重要。
有“精英心态”就很麻烦,总觉得自己的一套意见如何了不起。其实,一个人老老实实也干自己的一点事情就行了.也因此,我经常讲,你做一个小小企业家并不比一个大理论家或大学 、问家差,也许更有价值,也更有意义、更有贡献。特别就中国现在的状态来说,更是如此。
李泽厚历年在本刊的发文:
《宋元山水画的三种意境》,原载于《学术月刊》1980年第2期。
《第四提纲》,原载于《学术月刊》1994年第10期。
《文化分层、文化重建及后现代问题的对话》,原载于《学术月刊》1994年第11期。
《哲学对话:问题与思考》,原载于《学术月刊》2006年第2期。
《“情本体”的外推与内推》,原载于《学术月刊》2012年第1期。
为适应微信排版,已删除注释,请见谅。
关注我们
关注本刊微信公众号,请点击上方蓝色的“学术月刊”,或扫描左侧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