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经营单位:
1、春节期间,如有需要退订订餐活动的,各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给予退订、退款,如有违反,我局将依据《消法》相关要求给予处罚。
2、因疫情防控的要求,各经营单位尽量避免接待大型聚餐活动。
3、经营期间,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防控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应开展体温监测,发现疑似疫情,及时汇报。
4、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严禁经营野生动物,严禁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动物。
5、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及疑似病例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及时报告。
6、严格执行操作规范要求,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确保提供卫生、安全的餐饮具。
7、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从业人员及服务人员佩戴口罩开展食品加工制作和服务。
红山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1月25日
赤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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