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明市主城区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阶段(盘龙区部分道路)占道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方案,具体如下:
(一)白龙路与新迎路交叉口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西北侧,从东北侧开始顺时针逐个方向施工,单个方向施工完成后再进行下一个方向施工,每个方向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其中,东北侧、西南侧每段施工封闭2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8米,东南侧、西北侧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二)白云路与穿金路交叉口西北侧、东北侧、以及北侧人行过街等待区,从西北侧开始顺时针逐个方向施工,单个方向施工完成后再进行下一个方向施工,每个方向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其中,西北侧、东北侧每段施工封闭2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8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北侧人行过街等待区施工封闭部分区域,围挡长10米,宽4米,围挡两侧留出不低于2米的通道供行人正常过街。
(三)白云路与万宏路交叉口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从东北侧开始顺时针逐个方向施工,单个方向施工完成后再进行下一个方向施工,每个方向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其中,东北侧、西南侧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东南侧每段施工封闭2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8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四)白云路与新兴路交叉西南侧,施工时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五)白云路与长青路交叉口北侧、东侧、南侧、西侧,从北侧开始顺时针逐个方向施工,单个方向施工完成后再进行下一个方向施工,每个方向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其中,东北侧、西南侧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六)北辰大道与北辰中路交叉口西侧,施工时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2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8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七)穿金路与铂金大道交叉口东侧、南侧,从东侧开始顺时针逐个方向施工,单个方向施工完成后再进行下一个方向施工,每个方向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其中,东侧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南侧每段施工封闭2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8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八)穿金路与金菊路交叉口北侧、西侧、南侧,从南侧开始顺时针逐个方向施工,单个方向施工完成后再进行下一个方向施工,每个方向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其中,南侧、北侧每段施工封闭2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8米,西侧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九)穿金路与园博路交叉口南侧,施工时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2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8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十)沣源路与穿金路交叉口东北侧、西北侧,从西北侧开始顺时针逐个方向施工,单个方向施工完成后再进行下一个方向施工,每个方向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2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8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十一)沣源路与沣誉路交叉口西南侧、西北侧,从西南侧开始顺时针逐个方向施工,单个方向施工完成后再进行下一个方向施工,每个方向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十二)金江路与颐园路交叉口东侧,施工时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十三)严家山路与金沣街交叉口南侧,施工时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2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8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十四)龙泉路与白云路交叉口北侧,施工时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2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8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十五)龙泉路与白杨路交叉口东侧,施工时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十六)盘江东路与康体路交叉口北侧、东侧、南侧、西侧,从北侧开始顺时针逐个方向施工,单个方向施工完成后再进行下一个方向施工,每个方向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十七)通源路-金沣街路口南侧方向,施工时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十八)通源路-盘井街交叉口西侧方向,施工时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2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8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十九)司家营与江丰路路口南侧,施工时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二十)通源路-司家营街路口东侧方向,施工时沿左侧马路边缘开始分段施工,每段施工封闭1条车道,围挡长10米,宽4米,机动车利用未围挡车道通行。
(二十一)施工期间,非机动车道施工期间将留出不低于1.5米宽的通道供非机动车通行;每段施工完成后,铺设钢板,撤除围挡,待恢复车辆通行后,再进行下一段施工。
2、施工工期:自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2日。(施工须安排在每晚23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