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布《关于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的通告》,自2018年10月20日24时起,抚仙湖水域,即抚仙湖最高蓄水位1723.3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区域禁止游泳。
时隔近4年
关于抚仙湖游泳的问题
又有了新消息
7月19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布关于《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据《公告》内容,7月6日,23位听证代表围绕《条例(草案)》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充分发言,提出53条意见和建议。
其中,有代表提出,关于抚仙湖禁泳事项,没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建议删除或者划定区域允许游泳。
《公告》中,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显示,对删除禁泳事项的建议予以采纳。已删除《条例(草案)》中禁止游泳的条款。
听证会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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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