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多地出现本土疫情,疫情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提高我市疫情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行程,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地区。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国企等要加强人员出差、进出省市报备管理。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等不适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二、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县(市、区)旅居史、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的来兰返兰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兰返兰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对所有入境来兰返兰人员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
四、全市景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交通场站、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日常消杀、测温、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及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三码联查”等举措。控制公共场所接待规模,减少人员聚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网吧等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暂时关停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和密室逃脱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各类酒店不得承接未经报备审批的会议活动。
五、暂停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商场、超市暂不举办线下促销、展销等活动,农村地区暂不举办集会。
六、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规模。确需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人员规模超过50人的活动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并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活动现场要做好人员健康管理的各项规定动作,期间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人员不得外出。
七、各高等院校、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规范学术交流、学校互访等工作。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师生,要主动向学校报备并进行自主申报,配合落实健康管理,防止疫情输入,确保学校安全。
八、零售药店不能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给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劝导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同时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九、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请未进行第一针剂、第二针剂和加强针的人员,到就近接种点尽快接种。
十、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聚集。前往酒店、餐饮店、图书馆、商超、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影剧院、酒吧、网吧、展馆、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要遵守测温、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对离兰外出并乘坐过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倡导返兰后做一次核酸检测。
来源丨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丨何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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