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冬季疫情防控关键节点,省内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冬至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冬至祭扫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相关祭扫活动。即日起暂停全市所有公墓(陵园)、骨灰堂、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地等现场祭扫活动;暂停骨灰撒海、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对暂停冬至现场祭扫活动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及时劝阻有返兰来兰现场祭扫计划的亲友,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和生活秩序。
二、调整相关殡葬业务。暂停告别厅业务,在殡仪馆集中办理丧事每例时间不超过3天(含),在殡仪馆办理丧事人员不超过15人(含),守灵陪护人员不超过5人,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可提前预约,并采取限定人数、错时办理等措施(24小时联系电话:0579-88865195),前来治丧的人员在馆治丧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倡导网络祭扫。广大市民要树立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的祭祀理念,通过鲜花遥寄、网络祭扫、居家追思、踏青遥祭等情感慰藉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敬请关注兰溪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祭扫。
四、加强安全祭扫保障。各镇乡街道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落实防控和相关应急措施。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内外交通疏导、现场管控、秩序维护,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科学规范防控无死角。
特此公告。
1.在手机微信上,搜索“兰溪民政”,进入到订阅号页面,点击右下角的“网上祭祀”。
2.进入页面后,点击“创建新馆”按钮,进入创建纪念馆类型选择页面。
3.选中想要创建的纪念馆类型,点击下一步,进入纪念馆信息录入页面。
提示:上传逝者照片,输入各建馆信息后点击 “创建” 按钮,就可完成建馆操作。新馆将出现在纪念馆列表页面。如果用户未上传照片,系统会根据逝者姓名自动生成逝者的牌位。
1.创建者在完成纪念馆创建后,点击纪念馆进入祈福操作,或者亲友从创建者分享的链接点击进入。
注意 :出于隐私保护目的,用户仅能看到自己创建的,或点击分享链接进入他人创建的馆。
2.点击 “上香” 按钮,进入上香点烛页面,点击 “上香点烛” 按钮,状态就会变成已上香、已点烛,在纪念馆的页面供桌上也会显示蜡烛和香。
3.点击“祈福” 按钮,进入祈福展示页面。可进行留言、送祭祀鲜花等操作。(系统会根据用户操作显示祭拜记录)
4.点击 “设置” 按钮,亲友可在这里修改个人昵称为真实姓名。
注意 :纪念馆逝者照片的更换和逝者姓名的变更只有创建纪念馆的人才能操作。
来源丨兰溪民政
编辑丨何丽萍
审核丨郑佩 赵倩
监制丨王寅锋 徐瑛
总监制丨徐文相 胡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