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
每日要闻
近日,怀柔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理并已经审结的江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远在辽宁老家接受社区矫正的案件当事人江某某给本案案件承办人来电,表达说自己的案件已经进入到执行阶段,但是自己被扣押的手机等物品迟迟没有发还,因为手机中一些珍贵的信息,希望本案的承办检察官能够帮忙咨询协调一下,尽快将涉案物品发还。承办人了解诉求后,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案件进展,协调相关单位将涉案物品按要求发还,并将相关处理情况及如何申请退回物品等程序详细告知江某某,解决了江某某远在千里之外的诉求,江某某对案件承办人员迅速反应,雷厉风行的作风表示感谢。
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不是简单的获得有罪判决就达到了“办好案”的目的。要坚持需求导向,关注案件当事人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保障案件当事人权利,在刑事检察实践中要树立司法便民理念,努力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到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减少案件当事人戾气,既要做铁面无私的“包青天”,也要做春风化雨的“老娘舅”。
编辑 | 陈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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