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风险区执行现有的管控措施
中风险区
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高风险区
足不出户
关于有序恢复基本民生场所
经营活动的通告
根据近期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锡林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3号)要求,即日起逐步有序恢复低风险区域基本民生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风险区各经营主体继续暂停营业,低风险区域有序恢复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场经营主体。低风险区域内各市场经营主体恢复营业前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承诺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和自查责任后,方可恢复营业。各经营场所必须主动申领并张贴“锡林码”,并按规定执行“一扫(锡林码)一验(行程码)一测温”、佩戴口罩、“1.5 米线”、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每日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建立信息档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低风险区域小区内商超、便利店以及沿街保供商超继续实行无接触售卖方式。
(2)大型商超采取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等方式售卖。
(3)农贸市场、便民市场有序恢复,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消毒消杀等防控措施,摊位间隔摆放,保持安全距离。
(4)各餐饮场所暂停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限定营业时间每日早上6点至晚上9点,不得超时经营,恢复正常经营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5)药品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购买人员登记制度,实行无接触售卖方式。并在内蒙古自治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系统上做好“四类”药品销售记录。中高风险区居民继续执行“黄码”医院制度。
二、以下场所暂缓开放,开放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1)高职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
(2)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洗浴、游泳馆、KTV、酒吧、网吧、足疗店、按摩店、台球厅、游戏厅、剧本杀、室内儿童游乐场、健身房、体育馆、理发店、美容店、校外培训机构、早市、夜市、个体诊所、普通门诊。
(3)各类宗教场所继续实行“双暂停”(暂停开放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管理。
(4)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监所实行封闭管理。
(5)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暂不允许举办培训、展销、论坛、婚宴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市场秩序整治组公安、市场监管、商务、城管、工信、交通、文旅、卫健等各成员单位,将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督执法力度,对于不按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经营者和市场主办方,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紧、从重予以处罚,并公开予以曝光。广大群众如发现市场主体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欢迎及时拨打 12345 电话投诉举报。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投稿邮箱:xlgl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