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今日开始报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要求,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份考试必备须知,一起来看看吧!
考试定于10月29日至30日进行,为期2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补充说明:
7个专业分别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考点设在省直、各设区市(义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金华考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人社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中应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符合上述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中应选择的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中应选择的级别为“免两科”)。
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的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为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1),请各地依照执行。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为:0571-87228751、81051470。
“考全科”的人员必须连续在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一科”的人员必须连续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两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专业类别考试的合格证明。特别提醒:已取得的证书,证书上的任何信息无法再修改,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本人照片。
报考人员于8月23日至9月1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按报名系统提示,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完成报考。
【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www.zjks.com
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24日至28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省直、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处理。特别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得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按照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安全生产专业实务》每人每科70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0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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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
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不配备注安师,最高将被罚款30万!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2.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国务院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来源: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安全小课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