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综合整理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实录
责编/制作:张晶
审核:蔡若愚
政审:王子良
终审: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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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荫凯、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举措,要求全面落实低保扩围政策、尽快将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大遇困群众救助力度、抓紧把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决定自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行“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2011年建立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并先后于2014年、2016年、2021年三次作了修订完善。各地相应建立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等工作,有力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2020年3~6月,国务院决定对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行阶段性“提标扩围”,将补贴标准提高一倍,同时扩大保障范围,起到了雪中送炭的效果,对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20年以来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31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5.3亿人次。
此次吹风会上,围绕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最新一次“调整扩围”,国家发展改革委解答了“灵魂三问”:是什么?补多少?如何落实?
需要增加多少补贴资金?
万劲松介绍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是根据各地物价涨幅来启动的,补贴标准也与当地物价涨幅挂钩,补贴资金金额需要结合各地物价涨幅进行具体测算。
如何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第一,要进一步落实资金保障责任,按照规定做好物价补贴所需资金安排。第二,全面梳理保障范围和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第三,认真落实启动条件要求,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第四,严格对照有关规定要求,准确测算补贴标准。第五,健全工作执行机制,优化工作程序,提高效率,务必做到在物价指数公布当月就把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发放到位。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保障物价补贴发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能够落实到位。
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迎来中秋、国庆、元旦、春节这些重要的节日,同时还有党的二十大、明年“两会”这些重要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更加积极主动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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