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先贤高友工先生于2016年10月29日在纽约逝世,享年87岁,保马昨日推送台湾吕正惠先生悼念文章以为纪念,今再次整理高先生著作选文一篇,及汤拥华老师评高先生“美典”说一文,以飨读者。昨日吕老师的悼念文,编者按内容有误,今改正后再次推送。
本文选自高友工先生名著《唐诗的魅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二章《唐诗的句法、用字与意象》中第一节“导言”第三部分“统一性句法”,推送题目为保马编辑所加。原著详细信息,请参见本期“每日一书”。
这是一篇非常典范的以“新批评派”理论为操作原则进行的文学细读,作者借对杜甫《江汉》句法上“连续性”与“非连续性”、“时间”与“空间”、“主观”与“客观”等要素的分析认为,正是这首诗中的“推论语言”将分离的意象进行统合,从而使原作得以形成有机的整体感。而当句法的作用表现在具体的艺术关系即对唐代近体诗的分析中时,则可以借助句、联之间的框架关系与词语间的肌质关系,并结合唐代近体诗特殊的词汇分类,对诗歌中不同的语言特征所产生的诗性效果进行精微细致而客观的分析。从中我们可以学习到一种完全不同于庸常的感觉印象(或炫饰博学)式文学评论的科学方法,须知“视布与麻,虽云未贵,杼轴献功,焕然乃珍”,批评的杼轴之学本身也是艺术,精巧的编织能让我们更真实的面对那些恒久珍品。
萧涤非《杜甫诗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14页,《江汉》诗注
意象与推论,连续与不连续,这是两种基于不同标准的划分。前者回答的问题是:词语表达的意义是什么以及如何理解这种意义,也就是说,这意义是感性的还是概念的?后者所回答的则是:词语表达所产生的句法节奏如何。事实上,这两种区分经常是相互联系的。如果一句诗中的句法作用极小,那么,它的节奏很可能是不连续的,而且它的意象作用也会相应地增强;如果一个推论要指出它所包含的各种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它就不得不具备更复杂的句法组织,这就会削弱具体词语构成意象的能力,并使句子充分保持一种更为连续的节奏。
《唐诗的魅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当谈到艺术作品的内部关系时,我们经常是就以下两个意义来讨论的:
“……有主要部分之间规模较大的联系,也有次要部分之间规模较小的联系——或者换句话说,既有较大的、也许是较远的审美对象之间的联系,又有相邻的审美对象之间的联系。因此,我们要区分两种审美形态:构架(structure)和肌质(texture)”。
(原注:门罗(Monroe C.Beardsley)《美学》(Aesthetics)(纽约,1958))
在近体诗中,“构架”的单位往往是“联”或联中的“句”。从某种意义上看,下面所提到的都是近体诗的构架原则:律诗的中间两联,就语言来说是意象的,就节奏来说是非连续的,而尾联则采用了推论语言和连续性节奏。近体诗的最后一句或一联,常常不是简单陈述的语气,而是疑问的、假设的、感叹的或祈使的语气,这些语气的作用是表达诗人的心声并使诗言有尽而意无穷。时间和地点常在诗的开头提及,并随着诗的推进,主观语气逐渐取代了客观语气。
《杜甫全集校注》萧涤非等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1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