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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正确处理的关系
促进我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顶层设计与微观操作、历史传统与时代需要、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等多个维度的关系,需要在理论上梳理辨析、在实践中妥善处理。
1.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系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要手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向统领和最终目的。这就要求我们把中华文化与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展示出来,才能真正呈现中华文明的整体形象。
从历史的维度观察,“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具体而言,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是由于“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根本上“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因此,只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才能始终保持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只有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促进各民族深入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打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基础平台,才能持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物质、思想、社会和法治基础。
从社会认同的角度来看,个体的国家认同与两种感知密切相关,一种是自己所属的群体如何被主流社会对待;另一种是自己作为个体如何被主流社会对待。在一个多民族构成的社会中,民族意识会催生内外群体的划分及民族边界的凸显,其中,“内群体”就是个体认为自己从属的那个群体,“外群体”就是个体认为与自己关系不那么直接的群体。个体一旦过分热衷于自己的族群、形成强烈的“内群体”偏好,并在寻求社会认同中体会团体间差异,就很容易引起“外群体”歧视,导致民族间的偏见、冲突和敌意,对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造成负面冲击,威胁社会均衡和稳定。在这个意义上讲,一个拥有不同民族群体的多民族国家,必须同时培育一种各民族群体的成员都拥护并且认同的、超越现有民族认同之上的“超民族认同”或“泛国家认同”,才能更好地维持长期稳定状态。因此在理论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这样一种包涵各民族群体在内的具有统摄性的上位认同。而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是逐步塑造、养成并铸牢这种认同的方式方法和渠道路径。
2.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体行为与思想教育的关系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体行为是客观实在的人类族际交往活动,这种从古至今绵延持续的生动实践,催生并决定了各民族成员关于交往交流交融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思想教育,是人们将经过提炼升华的理论化认识成果,进行广泛社会宣传和代际传播,使受众普遍接受的过程。各族群众通过思想教育得到的规律性认识,又能够反作用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按照符合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的目标与方向选择实现目的的正确行为方式。而在现实生活中,受多种因素制约,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体行为往往比较有限,思想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较好地弥补这一缺陷。因此,只有将实体行为与思想教育紧密联系、相互结合,才能更好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4.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民族因素与宗教因素的关系 从历史起源看,远古时代的一切宗教都是自发的氏族和部落宗教,进而发展为民族的宗教。因此,每一种宗教都必然带有它赖以形成和发展的那个民族的特征,其经典、教义、教规、礼仪都明显地吸取该民族的神话传说、历史故事、生活习俗和道德观念等内容。同时,宗教的影响也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次,积淀为一个民族较为稳定的文化心理因素,并支配着民族成员的价值取向和社会行为。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进程中,一些宗教随着民族的互相融合而被传播或吸纳,出现同一民族分别信仰不同的宗教、不同民族共同信奉同一宗教或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等现象。也有一些民族,其相当一部分成员由于宗教因素的影响,形成了具有很强“内群体”认同的民族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进程。
5.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地域性与广域性的关系 现有的考古发现和历史研究证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是多元性、区域性不平衡的发展,是向中原汇聚和向四周辐射相结合的过程,兼具地域性和广域性特征。远古各部落集团的斗争与接近,产生了这些集团的融合与分化,使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凝聚为一体。例如,黄河中上游以炎黄为代表的部落集团向陇西及甘青草原发展,形成了氐、羌各族,其中有些又从西北出发向西南迁徙,形成了藏缅语族属氐羌苗裔的各民族。同时,边疆许多民族也是在当地起源和形成,并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紧密地与中原发生关系,进而被纳入统一国家中因俗而治。这种“五方”之民构成“四海”之内“天下”格局的政治理想和地理观念,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从起源到大一统演化发展的历史进程。当代中国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依然具有地域性与广域性共同作用的特点,表现为既有各民族在不同民族地区的交往融合,又有某一民族成员在全国各区域间的广泛互动,这就决定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仅是某一民族、某一区域的事项,而是范围和影响涉及全域、必须以国家大局观念统筹谋划实施的重要工作。
6.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传统与实践的关系 我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多元一体格局的历史,对现实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是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这就需要我们从历史起源到现实发展、从多民族交融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行系统的挖掘、整理和研究,从而展示代表性区域民族关系实践突出的示范价值,探索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的有效路径,使相关学术研究服务于新时代国民教育和民族宗教工作。例如,对“三大民族走廊”即藏彝走廊、南岭走廊和河西走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研究,可以作为重点进行挖掘,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各级教育和培训教材。其中,河西走廊及当地各民族文化在中华文明形成初期发挥了文明桥梁的重大历史作用,为中华文明的起源和形成提供了文明生态史学意义上的基本条件,是民族团结的宝贵历史记忆。对类似河西走廊民族关系实践示范开展研究和教学工作,系统总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典型区域经验,可以成为国家边疆战略实施的文化保障。
7.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外部因素与心理因素的关系 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外部环境因素是条件,内部心理因素是根据,外部因素通过内部因素起作用,二者共同推动民族关系的发展变化。影响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外部因素是多样的,其中,一个国家的历史,是民族关系演化发展的固有传统,奠定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调和底色;政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为民族关系矛盾运动建构起明确的制度框架,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行为必须遵循的价值导向和规范依据;各民族之间的族群关系,反映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客观状态和问题挑战,是进行宏观引导和行为调适的现实基础;社会利益机制,反映了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资源的获取和分配情况,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物质基础和体制保障。
影响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内部因素主要表现为民族成员的心理感知,其中,感知歧视,是某一民族个体被其他社会成员差异化对待时出现的社会认同现象,它极易导致族群认同的增加和国家认同的降低;群体地位,体现了民族在国家中所处的位置,依据社会支配论的观点,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全面或部分主导地位的民族(即支配族群)的国家认同,要高于处于相对劣势的民族(即从属族群)的国家认同,国家认同与前者的“内群体”认同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强化的关系,而与后者的“内群体”认同之间则形成一定意义的冲突关系;国际地位,反映了一个国家在世界格局中的重要程度,关于一国国际地位的正向积极感受,会间接地提升从属各民族的国家认同和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朝着积极方向发展,反之则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制约作用。
8.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关系 就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关系而言,二者并不存在天然的相互排斥关系,只是在前者对后者形成认同压力时,二者之间才出现对立和冲突。也就是说,当国家认同对民族认同构成“认同威胁”时,民族认同就会对国家认同产生解构作用。由于历史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在一个多群体社会中,要求人们放弃先前被高度珍视的社会分类难度极高,且易被视为对固有群体认同的威胁,可能催生防御性反应、导致群际冲突并危及居于上位的国家认同。因此,应当合理维持而非一味削弱各民族成员对于本民族的“次群体”认同,并努力促进其与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国家认同之间,形成一种包容共生的嵌套关系。
这就在理论上启示我们,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中,应当同时避免造成上位群体意识与“次群体”意识的紧张冲突关系。一方面,将努力构建超越民族边界的国家认同意识作为国家建设发展的核心使命。要纠正长期以来在文化建设领域存在片面注重外在表现形式、忽略本质内涵挖掘的现象;要改变对于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彰显“多元”有余,而对“一体”强调不足的状况;要解决对于中华文化的整体形象塑造不够、阐释不足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一些文化机构在展览、展示中普遍存在的“有地方而无中央、有断代史而无通史,有内地史而无边疆史、有汉族史而无少数民族史”的现状逐步扭转过来。另一方面,要妥善应对不同层次认同意识之间客观存在的张力,以尊重和包容的方式将各民族的“次群体”意识相互嵌入,并最终嵌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中。
9.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干部培训与人才培养的关系 “干部工作也好,人才工作也好,本质上都是用人问题”,二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持续转化,共同构成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要的人力资源基础。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推动者和践行者,其一言一行对各族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要将党的民族工作理论政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和现状,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常规教学内容,重点在于教透理论、讲清政策,最终目的是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而非一时、一隅的工作,需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吃透政策、把握尺度,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深入持久的努力取得实效。人才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宝贵财富和重要资源,要以民族院校为重点,在有关高等学校开设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关专业和课程,紧紧围绕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编写统一的校本教材,加大师资培养和培训力度,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一批批政治信仰坚定、学术功底扎实、具备创新能力的各民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