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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内容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一个涵盖人类社会各层面的立体式族际互动过程,我国各民族正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在各领域进行交往,才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格局。
1.经济层面 一个民族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需要,就必然要遵循互通有无、各取所需、互利互惠等原则,与其他民族进行经济交往、谋求经济利益,这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动力源泉。在我国民族发展史上,由于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的生产方式不同,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既有主业、协作交流,又分工生产、互补共生的社会经济形态,著名的茶马互市、绢马互市便应运而生。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科技水平突飞猛进、社会分工更加细化、人员流动日益频繁,不仅极大地便利和推动了各民族的经济往来,也为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民族交流交融创造了条件。
2.政治层面 在中华民族孕育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秦汉以来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度和与之相伴而生的“大一统”思想,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强大政治动因和自觉动力。在国家统一时期,历代统治者无论是汉族或少数民族,都视“天下之主”“各族共主”为己任,强调和推崇“天下一统,华夷一家”的政治理念,吸纳和任用不同民族的精英人才;在国家分裂时期,各地、各民族政权都以“大一统”为追求目标并把自身视为中国的一部分,少数民族所建立的地区性或全国性政权,都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敌入侵、维护祖国统一的斗争中,汉族和各少数民族共同、自觉地认同属于中华民族。可以说,“大一统”思想是我国各民族共同的历史传统,是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同心同向、爱国进步的大势和主流。
3.文化层面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中华文化始终是我国各民族的情感纽带、心灵归属。在中华文明的传统文化观念中,习惯以道德伦理体系的差异而非种族和语言的差异来确立群体认同的边界,这使得中华文化传统始终可以包容管辖区内使用不同语言文字的群体,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包容性和吸纳力。正是由于中华文明发源的“核心区”表现出强大的文化凝聚力,各“边缘区”也生成了不同程度的文化向心力,它们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过程中才产生了彼此交汇的力量。一方面,各民族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展示、分享独有的文化符号;另一方面,各民族通过相互学习欣赏、彼此吸收借鉴,重塑自身文化,积累共性因素,加深情感共鸣,进而逐步形成共同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诉求,以互嵌式的文化格局构成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共同思想基础。
4.社会生活层面 历史上,我国各民族在长期、持续的交往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宏观空间分布格局,以及微观层面相互嵌入式的社区结构。空间距离的淡化消弭,又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在居住、求学、就业、婚姻和社会交往等各方面的交互接触,“同吃同住同劳动”的社会实践,加深了各民族彼此之间的认知和了解,实现了心理和感情上的相互接纳认同,进而凝结成为手足相亲、心灵相通、不可分割的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