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是行动的根基。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安执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2019年12月,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就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新的目标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安部就进一步强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下发一系列指导文件,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指引领航、制度保障,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踏石留印、稳步前行。
长期以来,西宁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牵头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三年规划》,通过完善执法标准、细化类案指引、科学建章立制,持续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法制保障、“阳光警务”平台信息化建设以及“智慧警务室”试点和执法实践联系点等工作,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2022年2月,西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在城中公安分局北大街派出所创新打造“执法实践联系点”,支队全体民警分批分次按月进驻派出所,全程参与执法办案流程的实时化监督管理,一场着眼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夯实公安工作根基的创新改革悄然而至。
“派驻的法制民警就像是工作特派员,案子性质摸不准的、适用法律条款吃不透的,有畏难情绪不敢办的,都可以随时请教特派员,比起以前,执法底气足足的。”北大街派出所副所长杜谦深有感触地说。
章法有度,自成方圆。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始终聚焦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推进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强化靠前服务指导,以“共性+个性”责任清单给出执法监督“标准答案”。先后草拟出台《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方面顽瘴痼疾查纠整改方案》《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执法绩效“一网考”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西宁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巡查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文件,根据警种执法职责确定了相应的执法监督管理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全面梳理汇总接处警、案件办理等33个大项和44个执法管理小项,让法制员以条目勾选方式,提升日常执法监督管理的精准性。
建设以派出所管理为基础、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主导、市局法制部门为支撑的执法“生命周期”管控机制,形成执法问题发现、整改、评估、反馈、考核、追责闭环管理链条,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执法各要素的管控能力,在公安机关内部形成了权责明晰、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在公安机关加强自我监督的同时,法制部门还持续深化特色派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机制,健全完善攻坚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开启公检联手的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检“大控方”格局。
2022年4月13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西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挂牌成立,从工作保障、监督制约、简繁分流、简案快办、信息共享等五个方面签署“关于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实现办案、监督“无缝对接”。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马建设介绍说:“办公室的设立有效提升了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同时也有利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进一步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更好推动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水平。”
城西公安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所长马城说:“基层执法会碰到形形色色的警情,有时候确实有些吃不准,法制支队创办的《案件办理疑难问题手册》,就像基层执法的尚方宝剑,让我们在出警办案中底气十足、信心满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西宁市公安局紧扣一线执法需求,持续加强前瞻性、实用性研究谋划,全面优化执法办案资源配置,将服务保障深度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
2022年8月,由西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创办《西宁公安法治》杂志,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传播法治声音、涵养法治精神、服务法治实践,引导全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能动履职中有机融通法理情,以法治力度和温度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来源 | 宣传科
审核 | 张丹凤
编辑 | 肖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