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是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批复的《北京消防队站规划(2006年-2020年)》编制的市级专项规划,是全面提升北京市火灾防控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五年规划,是北京市消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向更高水平迈进的重要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关于北京市消防工作的战略意图,明确“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任务和发展路径,是今后五年北京市消防工作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下,全市消防工作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为抓手,切实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完善火灾防控体系,着力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市民消防安全素质,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基本稳定,消防事业发展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消防安全责任持续推进落实。修订实施《北京市消防条例》,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各级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检查、协调督办、评价考核等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建成316个大网格、5793个中网格、33355个小网格。市、区(地区)、街道乡镇三级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圆满完成。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2015年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消防安保中,排查重点场所、重要线路及周边和社会面单位223.7万家次,整改火灾隐患253.31万件,开展灭火调研21850次,组织现场执勤9000余场次,出动人员15万余人次,车辆1.5万余辆次,全面构筑了点、线、面一体化火灾防控体系,实现了“点上”绝对安全、“线上”万无一失、“面上”平稳可控的目标。
图1 全市现有消防站分布图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市财政累计投入消防站建设经费4.2亿元,建成1个战勤保障基地,新建52座消防站,改建或扩建28座消防站,完成10座消防站立项手续办理,消防站总数达到146座(含10座正在建设的消防站)。新增市政消火栓21146座,总数达50884座,新增率61.74%,完好率96.3%;建成海淀区上庄水库和通州区台湖公园两个消防取水码头,配置消防水鹤6个,实现全市消防码头零的突破;通过老旧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城乡结合部供水管网延伸及乡镇自备井改造,改善了消防供水条件。
——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日趋完善。以消防部队为依托,成立北京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16个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和1个轨道交通消防支队,建成由指挥部、勤务保障分队、21支地震灾害搜救队组成的市、区两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组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轨道交通、山岳救援、水域救援6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防消联勤”长效机制,形成119与110、120、122资源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建立环首都七省市区域消防警务合作机制。市财政投入经费10.8亿元,购置消防车443辆、个人防护和灭火救援等器材47余万件(套)。新建5支乡镇专职消防队,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达216支、人员3058人、车辆369辆。
——消防工作信息化水平较大提升。改造升级全市“119”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完成10个区消防指挥中心,建成总队、支队和中队消防信息网和调度指挥网。建成119报警信息定位导航、图形化调度、水源搜寻、火灾影响范围分析、警务地理信息应用平台,实现3G视频传输率100%。应用综合业务平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社会公众服务平台,配置移动指挥终端、执法终端和办公终端800套,实现灭火救援、防火监督、部队管理、后勤保障工作管理信息化、一体化。完成200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物联网建设任务,建成33个高点火灾监控探头,实现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全过程监控。开展远程灭火系列装置、新型消防员灭火个人防护装备、高层建筑消防数字化技术等科研开发和应用,解决了一批消防工作技术难题。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果显著。开展“清剿火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平安”等专项行动20余次,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清剿“大兵团”作战4次,持续开展商市场、彩钢板、外墙保温、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等专项整治160余次,整改火灾隐患103.79万余处。挂账督办19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66处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13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3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情报信息机制,在全国率先开通“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受理消防咨询13万余次,受理隐患举报4.8万余次,查实率为50%,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改善。
——市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出台《北京市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实施意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培训教育内容,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6万余场次。利用广播电视、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地铁显示屏播放消防公益广告7.2亿条(次),每天覆盖人群1500万人次。购置消防宣传车5辆、模拟逃生帐篷8套,发放消防宣传材料1000万份,组织消防站开放17500场(次)。开通“北京消防”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粉丝达到700余万,累计发布提示信息2万余条,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69.9%。
图2 2014、2015年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得分情况
——火灾整体形势基本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19866起,死亡208人,受伤103人,直接财产损失26052.78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四项指标保持平稳。首都政治中心区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市未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从火灾原因看,电气和用火不慎居前两位,分别为6381起和3176起,占火灾总起数的32.12%和15.99%;从火灾发生场所看,住宅宿舍类火灾最多,共6836起,占火灾总起数的34.41%。
二、“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发展建设成效明显,但是,与北京市的特殊地位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市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体制性、瓶颈性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消防站建设进度较慢。“十一五”以来,全市完成89座消防站建设任务,消防站从2005年底的57座增加到目前的146座。但是,由于消防站规划选址用地落地难、区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难、部分远郊区建站配套资金落实难等原因,消防站建设进度仍然比较缓慢,消防站数量仍有欠账,特别是部分区欠账较多,消防站布局还与城市建设发展不相适应。
——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缓慢。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消防站数量不断增多,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问题日益凸显,而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发展缓慢,新建消防站只能靠拆分原有消防站警力补充,消防力量编配捉襟见肘甚至到了“无兵可派”的地步。与此同时,全市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发展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目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65支,消防车141辆,人员1228名;企业专职消防队76支,消防车161辆,人员1045人。另外,按照标准,还有12个建制镇未建政府专职消防队。这些专职消防队大多数常备执勤人员不满半数,单班执勤力量比较薄弱。消防力量严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北京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消防水源建设滞后依然存在。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管理职责不明确,缺少统一规划。按照国家《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全市市政消火栓应建67217座,实有50884座,市政消火栓建设还与城市道路发展不能同步,特别是郊区、村庄消防水源严重不足。同时,全市消防水源建设仍有一定差距,目前消防水源不足地区尚有718处,其中东城2处,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77处;另外,全市有183处天然水源尚未建立消防取水设施,天然水源利用率低。
——执勤消防车辆配备仍有缺口。全市现有城市主战消防车114辆、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类消防车70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61辆、照明消防车15辆、排烟消防车10辆、供气消防车10辆。但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全市消防车特别是特种消防车配备仍然存在缺口。
——火灾防控基础仍有薄弱环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市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违法经营、违章生产现象时有发生,各种消防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特别是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人员密集、群租群居,消防安全条件差,极易发生火灾甚至造成群死群伤。2011年4月25日发生的大兴旧宫镇南小街自建房火灾和2013年11月19日发生的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小武基村临38号院火灾,都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地区,造成了较大人员伤亡,暴露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基础工作薄弱、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三、“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我们党确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是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加快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的突破阶段。面对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的繁重任务,面对筹备2022年冬奥会、建设城市副中心等重点任务,消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经受严峻考验。
(一)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消防工作承担更大责任
北京是我国国家机关、外交机构最为集中的城市,全市设有中央、国家机关100余家,长期承担重要政治活动场所40余个,常驻大使、领事馆等外交机构200多个,驻华国际组织机构170余家;北京是我国文化机构和活动最为密集的城市,有各类文化中心和场所4200余家,其中电视、广播、报社等新闻出版单位1200家,影视制作机构2800家,影院150余家,演出活动场所110家,这些场所大多集中在中心城区;北京是我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科技创新园区最为聚集的城市,现有高等院校125所(其中国家重点建设高校34所),科研机构288家(其中国家级科研机构238家),高新技术企业7000余家。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大型政治、文化、体育等活动密集,高端企业聚集,特别是承担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主要职能的政治中心区,场所极为敏感,地点尤为重要,消防安全工作风险极大、标准极高、要求极严,消防安保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树立“万无一失”的工作标准,切实增强“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务必采取更加严格的工作标准,落实更加严厉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切实做到干干净净、平平安安。
除了承担繁重的重大消防安保任务,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为城市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消防部队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82636起,比“十一五”时期增长135.7%。但是,全市的消防队站、人员、车辆、装备等发展还存在滞后的问题,与承担的任务还不相适应,与美国纽约、英国伦敦、法国巴黎、日本东京和我国香港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未来五年,首都消防事业发展建设的任务依然繁重,需要精心谋划,强力推动,全面发展。
(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消防工作面临更大挑战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重要战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北京非首都功能不断调整疏解,信息网络、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低碳技术等新能源、新材料成为新一轮产业发展重点,一批高技术产业带、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将在全市兴起,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新产品的广泛使用,需要采取相应的防灭火新技术、新方法、新措施。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再加上城乡二元结构并存、新老问题叠加、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必将给消防安全工作带来新矛盾。同时,城市发展中出现的人口高度集中、公共安全事件易发、交通拥堵、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备等“大城市病”日益突出,给城市火灾防控带来新挑战。
面对新时期城市发展对消防工作带来的风险挑战,面对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对消防安全的迫切需求,面对解决北京“大城市病”的重要任务,面对消防工作服务对象发生的深刻变化,需要着力补齐灭火救援能力滞后、装备不适应、基础工作相对滞后、体制机制不完善等消防工作短板,完善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完善现代消防责任体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快消防技术服务一体化改革,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需要科学制定、实施城市消防规划,全方位推进京津冀区域消防警务深度合作和一体化建设。
(三)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消防工作经受更大考验
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必然要求消防安全环境优良。但是,从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安全现状来看,火灾防控难度大,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一是高层建筑数量多、分布集中。目前,全市有高层建筑20297栋,其中,一类高层建筑4510栋,二类高层建筑15787栋;公共建筑4548栋,居住建筑15749栋;百米以下建筑20182栋,百米以上建筑115栋。高层建筑多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形状异型多样、结构功能复杂,建筑内人员高度集中、易燃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易形成立体燃烧,疏散困难,灭火和救援难度大,易造成群死群伤。
二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多、潜在危险大。目前,全市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536家,其中,生产企业49家(除公司总部和已停产企业外,实际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35家),经营单位2487家,包括剧毒经营单位64家、油库33家、加油站1030家、气体经营单位161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197家。同时,有重大危险源单位85家124处,涉及汽油、柴油、液氨、甲烷、液氯、丙烯腈、甲醇、丙烷等30余个品种;有涉氨单位154家,烟花爆竹企业10家。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和油品、燃气输送管线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处置难度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巨额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
三是地下建筑结构复杂、建筑规模大。目前,全市有独立地下建筑1261处,主体建筑附属地下空间19705处,总面积3000余万平方米。地下建筑形式多样,大多处在繁华街道、广场、十字街道等处,主要用于购物中心、娱乐广场、停车场、大型仓库等。地下建筑尤其大型地下建筑面积大、体量大,贮存物资种类杂、数量多,内部格局复杂、通风排烟条件差,一旦发生火灾,起火点隐蔽,大量高温烟雾及有毒气体积聚不散,人员疏散、火情侦查和灭火救援难度大。
四是轨道交通线路长、客流量大。目前,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已投入运营线路18条、总里程554公里,有轨道运营站点334座(地下站点262座,地上站点72座,换乘站65座),日均客流量1100万人次;在建轨道线路16条,涉及在建标段83个。地铁结构复杂、电器设备多、出入口少、疏散线路长、通风照明条件差,运营期间人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处置难度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五是文物古建筑数量多、致灾因素多。目前,全市有不可移动文物3840处,其中,故宫、天坛、颐和园、长城、十三陵、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大运河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126处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5处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59处列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建筑大多为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基础设施缺乏,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巨大影响。
六是人员密集场所数量大、动态安全隐患多。目前,全市共有人员密集场所14907处,其中公众聚集场所14260处。这类场所建筑功能多样,大多处于繁华地区,人流量大、易燃可燃物品存量大,消防安全动态隐患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七是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条件差、防范难度大。目前,全市老城区(城中村)占地面积约650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约343万人,约有出租房屋74200余间,建筑物42900余栋,小型生产经营场所17780余处;城乡结合部主要集中在朝阳、海淀、丰台、大兴、通州、顺义、昌平、房山等区,涉及乡镇街道70余个。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灾隐患突出,消防安全条件差,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消防车辆难以进入,扑救难度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紧密结合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防控,强化综合治理,主动将消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消防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紧密结合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谋划消防事业,统筹推进首都核心区与京津冀城市圈、政治中心区与城市发展区、传统产业区与高新技术产业区、城市建成区与城乡结合部等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规划消防安全布局,积极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构建适应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火灾防控体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消防发展难题。瞄准消防站建设缓慢、消防力量不足、灭火救援能力滞后、消防装备不适应等短板,针对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突出、消防安全条件差等问题,围绕城市火灾防控难度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备、火灾防范意识差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除隐患、补短板、强基础,真正解决制约首都消防工作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矛盾,实现消防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完善消防工作机制。着眼于首都消防工作实际,运用法治思维,深入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中介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改革消防行政审批制度,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探索消防职业化道路,创新消防力量招录模式;强化科技应用,创新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模式,切实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坚持合作共享,全面推进消防协同发展。紧跟京津冀协同发展步伐,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发展,主动作为,按照优势互补、一体化发展原则,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定式,在建立区域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规范区域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同步建设消防基础设施、推进区域灭火救援一体化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疏解非首都功能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五)坚持服务民生,积极创造优良消防环境。着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毁、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着力解决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在火灾中伤亡多的问题,着力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救逃生能力,切实减少火灾数量、人员伤亡和损失,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努力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要紧紧围绕北京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推进消防工作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城市火灾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消防力量体系基本形成,其主要发展建设目标是:
——火灾形势持续保持稳定。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控制较大以上火灾,政治中心区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确保10万人口(含流动人口)年火灾死亡率小于0.35,确保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亡人、伤人四项指标平稳。
——消防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新建55座消防站,优化站点布局,解决消防站建设欠账、滞后问题。建立完善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机制,增加5000座市政消火栓,同时随新建、改建道路同步建设和改造加装市政消火栓,达到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间距不大于120米的国家标准要求。
——多种消防力量较快发展。加快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制定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管理、使用规定,新增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4000名左右,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建制镇100%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100%建立政府志愿消防队。
——灭火救援水平满足发展需求。购置适应高层建筑、轨道交通、石油化工、老旧城区、综合建筑等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需要的车辆器材,配置高科技集成化防护装备,建设现代化消防指挥中心和训练基地,大力开展实战化训练,持续打造消防铁军,全面提升灭火救援和抢险处突实战能力。
——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强化火灾预防,突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夯实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基础,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实行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火灾隐患大幅度减少,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
——市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广泛开展以普及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为主的消防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活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社会单位对员工培训率达到100%,街道、社区对居民消防安全教育率不低于90%,全市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85%。
——消防科技含量显著提升。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物联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100%,灭火救援应急指挥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火场信息通讯集成化、透明化、可视化,充分利用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消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格局更加合理,执勤中队干部装备培训率达到100%,装备技师培训率达到100%。
第三章 发展建设主要任务
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推进京津冀消防协同治理。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决策,推动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联合调度平台,落实联勤联训、联动联防工作机制。整合区域优势资源,建立健全区域性火灾风险评估和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体化机制,建立区域性消防安全治理信息大数据平台,构建区域性消防技术服务、消防监督管理、消防宣传培训新体系。打破地方性规定、标准约束,建立环京新型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力量发展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制度,推动环京地带企业单位、跨区域产业园区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整合三地消防资源,推进构建多主体、跨地域、全天候的城市群一体化灭火救援体系,完善训练、作战、后勤、装备等联合保障体制,建立京津冀城市群灭火救援专家库、专业队伍库、地理信息库、设施装备库和物资储备库,实现灭火救援资源深度开发、高度共享,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区域性灭火救援联合实战演练,全面提升京津冀一体化灭火救援能力。
(二)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调整疏解。抓住高消耗产业、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以及城市核心区低端产业等非首都功能的调整疏解契机,借力推进整改区域性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聚集区因人员聚集、违法建设、非法经营、违规使用、群居群租衍生的火灾隐患存量,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以旧城改造、老区新建、产业升级、基础建设等为契机,及时提出新产业、新城区建设的消防规划意见,同步落实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消防安全管理,遏制火灾隐患增量。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提高设防标准,落实更严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系统性、综合性治理。广泛应用防灭火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措施,为以通信、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等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以科研、文化、教育为主的创意文化产业发展,以金融、商贸、会展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提升城市副中心火灾防控水平。同步编制实施城市副中心区域专项消防规划,并纳入整体规划。严格城市副中心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在建项目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推广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形成动态智能化火灾隐患监控和消防安全管理网络。针对城市副中心建筑特点,配备举高类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和适合水域救援的消防艇。加快潞城、张家湾、运河东大街消防站建设,利用通州区比较丰富的自然水体作为城市消防补充水源,建设消防专用取水码头,在缺水地区增设1至2处消防取水站。组织制定数字化灭火救援预案并反复演练,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四)推进冬奥会筹备消防安全工作。提前介入,将消防安保基础设施与冬奥会筹备工作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确保消防系统不甩项、不漏建。积极参与论证、指导冬奥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总体规划和建筑消防设计、施工现场组织、消防产品管理。积极开展冬奥会涉会场馆火灾风险评估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步调派防灭火力量现场驻防,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积极推动冬奥会场所使用物联网、建筑三维建模等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在大空间体育馆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高灵敏度吸气式感烟探测器、智能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智能应急疏散诱导系统。与河北消防部门建立警务联动机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统一标准和同步措施。
(五)保障新机场建设消防安全。全程跟踪新机场建设,严格、规范新机场建设行政审批,为新机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使用提供优质服务。提前介入新机场航站区建设,组织开展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论证。及时跟进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同步推进规划、建设消防站、道路、水源等基础设施,在礼贤镇建设消防站,在榆垡消防站配备适合机场灭火救援的车辆装备,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救援装备不欠账、不漏项。紧紧抓住临空经济区航空物流、电子商务、客运金融、航空科技研发等产业发展特点,及时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和消防技术服务,研究提出和推进落实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建立京津冀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统筹推进航站区、临空经济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安消防队与机场消防队灭火救援、反恐处突、实战训练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六)提高消防执法服务质量。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消防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互为前置的申报条件,缩小消防行政审批范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审批服务。主动融入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建设,与相关部门实现“一网进、一网出、一网办理、一网监督”的互联互通审批。以服务民生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国家重点项目为试点,提高常态化消防审批效率,探索建立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配套的跨区域审批服务机制。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制定消防执法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执法责任终身负责制,逐步推行消防监督执法“双随机”机制。建设消防民生服务平台,完善消防审批监管机制,全面实现网上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建立健全社会满意度调查、行政审批服务考核、纪检监督问廉等行政审批服务综合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消防行政审批质量和效能。
(七)打造消防服务诚信体系。全面建设消防服务诚信体系,创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监督机制,推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诚信平台”系统开发应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质量终身责任制,促进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完善消防服务诚信体系管理机制,将消防服务诚信体系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全市政务平台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形成联动监管机制。建设企业消防违法违章不良信息登记平台,实施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公开、共享、通报制度,促进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八)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落实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抽样检验专项经费,将使用领域消防产品检测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消防产品领域违法行为追溯打击制度,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打击和曝光,组织消防产品质量联合监督检查、执法,推进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发挥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平台作用,强化工商、质监、经侦、消防部门之间协作,开展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展示、消防产品质量咨询等宣传警示活动,严厉打击制造、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
(九)健全消防法规标准体系。按照《消防法》修订进程,适时启动修订《北京市消防条例》等地方立法工作。按照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提出北京市消防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规范消防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监督行为。编制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和灭火救援、抢险救灾车辆装备配备标准,细化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程序。围绕高端信息网络企业、节能环保企业、超高层建筑、城市轨道等火灾防控,编制出台和修订《建筑高度超过250米建筑消防设计要点》、《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应急逃生设备配备标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等地方性标准。依托北京市消防协会,组建北京市消防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推动全市消防标准化工作。
二、切实防控首都火灾风险
(一)深化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推动落实党政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建立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专题会议研究重大消防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定期会商、挂牌督办、定期考核、责任倒查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干部考核评价和各级监察督查范畴。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工作监管责任,制定出台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强化落实单位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标识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单位消防区域联防组织,定期研究部署、交流探讨、对检互查,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强化落实街道、乡镇消防工作直接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城市管理、社会服务、治安防控网格建设,建实、建强大中小三级网格组织机构,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网格巡查,落实群防群治。不断完善多部门联合督查、多警种合成作战、全民积极参与的立体化火灾防控机制,动态管控,综合治理,精细管理,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二)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实际,全面开展城市公共安全消防风险评估,找出风险点、危险源,分析研判全市公共消防安全状况,划分风险等级,制定、实施城市消防规划,制定应对策略,源头治理,防控风险,改善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状况。完善火灾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监测研判消防安全态势,形成常态化与重大活动火灾风险评估预警通报机制,及时消除火灾风险。完善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整体火灾风险评估和重大活动火灾风险评估制度,及时预警,及时防范。改变现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模式,依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将消防安全高风险单位作为高危单位,从严落实源头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推动火灾风险评估社会化,探索火灾责任保险制度,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单位入保前火灾风险评估,建立火灾风险评估结果与保险费率的比对关系,推动保险公司在社会消防安全服务中发挥作用。
(三)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坚持综合治理,落实源头管控,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定期开展有规划、有侧重的集中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平房胡同区、城乡结合部、商品物流集散地、出租房屋聚集区等火灾隐患,推动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管住电源明火,拆除私搭乱建,严控群租群居,打通生命通道,降低火灾风险,形成打击整治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缺失、建筑耐火等级低、安全疏散不畅、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突出等消防安全问题。适时开展打通消防车道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居民小区等地区占用、堵塞、阻碍消防车道的问题。适时启动部门警种联合排查、集中整治机制,持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要场所火灾隐患,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账督办制度,完善督查考核机制。
(四)确保政治中心区平平安安。按照首都政治中心区“一广场、一地区、一沿线”划分标准,参照天安门管委会应急平台网格化管理标准和方法,建立天安门地区网格化火灾风险等级图,针对风险点、危险源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网格化、户籍化和标准化消防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广泛发动治安巡防队、治保积极分子、志愿消防队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巡防联控。建设区域火灾监测报警控制中心,推动辖区单位安装新型火灾探测、灭火设备,推动火灾高危单位增设自动消防设施和中控室,利用物联网技术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进一步完善政治中心区消防勤务机制,完善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突预案,结合中心区建筑、道路特点开展操法研究,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提高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突能力。针对故宫博物院火灾风险点和消防安全技术难点,制定故宫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成立故宫警务工作站及服务分队,配备专门消防车辆和装备,完善防灭火一体化机制。
(五)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措施。严格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和高层建筑群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站、道路、水源、通信等基础设施与高层建筑群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智能化,推广应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建筑三维建模等技术,推广采用单人自救系统、居民楼独立报警系统集成等方法,实现监管和管理单位对高层建筑实时、动态、智能管理。推行超高层建筑实行统一物业管理模式,具体承担超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在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城市副中心等高层建筑群推行“智慧消防”管理模式,建设区域性消防应急指挥平台,通过信息感知、分析、处置系统,实现区域建筑群消防系统互联互通、实时监控。配备适合高层、超高层和地下环隧、通道灭火救援的消防车辆装备,制定针对性灭火救援预案和3D演示图,广泛开展实战训练和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六)夯实轨道交通消防安全基础。实施轨道交通消防警务地上地下一体化,推行轨道交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配齐配全报警、灭火、逃生、救援等器材设备,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网络。开展地铁盖上和盖下商业开发火灾危险性评估,研究制定地铁商业开发防火设计规范及标准,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在轨道交通沿线消防站配备大流量、大功率、小吨位消防车,优先配置抢险救援、防化洗消等消防车和防护、侦检、救生、破拆等器材,加大个人防护、照明、排烟、通讯装备配备;推广在地铁站台层配备消排烟机器人,在具备条件的未开工建设站点设置轨道交通专业救援车辆进入道口。加快推进轨道交通消防指挥中心和4个消防站建设,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体系,完善联勤联动机制,落实一站一图一预案制度,定期组织拉动演练,确保及时响应、有效处置。
图6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图(2020年)
图7 “十三五”时期轨道交通消防站规划图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利用物联网、智能识别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进行远程监控和预警,提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完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行业火灾风险评估、风险检测预警、风险管理机制,提高行业火灾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企业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加大灭火救援装备建设,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消防站配备核生化侦检、多剂联用、大跨度举高喷射、大型供液等消防车辆和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完善易燃易爆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消防部门与相关企业之间的应急处突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综合应急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八)改善文物古建消防安全环境。出台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属地政府和管理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简化古建筑功能,推动将食宿、购物、娱乐等用火用电多的附属设施搬出古建筑群,降低火灾风险。将消防安全纳入文物古建保护修缮和旅游开发的立项、建设、使用环节,解决原有建筑遗留的消防安全问题,增补消防安全设施,打通消防通道,合理增加建筑防火间距或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拆除古建筑内或毗连的临时建筑。因地制宜通过改造天然水源、增设消防水泵、增建室外消火栓、修建蓄水池等方式解决消防水源不足问题。探索在重点文物古建筑内及重点部位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持续整治文物古建场所火灾隐患,推动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组织,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扑救初期火灾。
(九)确保重大活动消防安全。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标准和工作流程,开展大型活动火灾风险评估,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培训演练。加强大型活动主办单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及重点部位值班人员培训,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起火点附近员工在1分钟内报警,单位在3分钟内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以人民大会堂、国家会议中心、北京会议中心、国家体育场、五棵松体育馆、工人体育场、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等大型活动集中场所及周边单位为重点,划定常用勤务现场,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制定针对性消防安保措施,确保大型活动现场消防安全。根据政治、体育、群众性大型活动特点及勤务等级要求,进一步完善勤务工作规范和标准,科学制定上勤警力、车辆装备数量及部署位置,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勤务组织模式。
三、全面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一)加快消防水源建设。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市政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明确规划、水务、城建、消防部门关于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修、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解决市政消火栓建设发展不平衡、位置不合理、取水不方便、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加快缺水地区消防水源建设,确保消防水源建设与城市发展建设同步,重点推进乡村、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等646处(片)消防水源薄弱地区的消防水源改造。通过建设自来水管道、公共消防水池、雨水中水回收设施或明敷消防供水管网等形式,增加市政消火栓5000座。推动依托农村自备井及供水管道,建设消防水池、消防机井和消火栓,弥补市政消火栓供水盲点。在天然水源处建设城市消防水池,在水量较丰富的潮白河及部分水库建设取水码头、消防水鹤10座,增强天然水源利用率。建立消防水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数据库,提高消防水源维护保养和火场使用效率。
(二)完善消防特勤力量建设。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公安消防部队总队以下单位编制方案》标准,完善特勤支队编制,组建成立灭火救援中队、防化救援中队和航空特勤中队,配备防化救援车、核生化侦检车、高性能泡沫消防车、高性能高喷车等车辆,建设一支一专多能、功能兼备的消防特勤队伍。依托消防培训基地建设消防特勤培训大队,按照消防救援与反恐处置兼顾的原则,增建封闭训练、实毒模拟训练、燃气泄露模拟训练设施,开展真火烟热、高温高辐射、高空综合、地下巷道、索道救援、实毒模拟、防化服气密、槽罐车模拟等特殊专业训练,进一步提高特勤队伍实战能力。完善现有7个特勤中队建设,合理调配专业骨干,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侦检、警戒、救助、疏散、破拆、洗消等训练和演练,提高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能力。
(三)打造反恐处突拳头力量。着眼消防救援与反恐处突一体化建设,依托全市现有特勤攻坚队伍,在进一步完善现有6类专业应急救援分队的基础上,挑选精干力量和特殊人才,再组建防化救援、侦检排爆、高空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分队。加强专业车辆装备配备,重点加大配备应对易燃易爆、剧毒有毒、核生化等特殊灾害事故和暴恐突发事件的险情侦测、现场侦检、洗消安检、排爆抑爆、安全防护类器材,加大配备应对高层超高层、易燃易爆、地铁及地下空间等大规模灾害和暴恐事件处置的特种车辆装备,提升车辆装备的科技含量和反恐处突效能。以提高特勤队伍处置化学危险品事故和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能力为突破口,定期组织开展反恐处突拉动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反恐处突的能力和水平。
(四)推动消防科技创新应用。充分利用北京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优势,紧跟信息技术发展步伐,开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APP、建筑三维建模、人员定位、新媒体宣传等新技术在消防工作中的应用研究。紧盯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低碳技术等新兴产业,开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防灭火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针对高层建筑、交通枢纽、地下空间等火灾防控难题,开展消防综合救援指挥、防火阻燃、火灾探测报警、灭火救援、个人防护等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研究开发,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含量。
(五)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建立与市应急平台、市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以及安监、气象、交通等专业应急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完善市级综合应急救援响应、指挥机制,明确社会联动力量职责任务、行动要则和应急保障。制定应急队伍建设管理规章制度,整合应急救援资源,统一规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训练,建立规范化的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专家人才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编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实施。进一步强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依托特勤支队组建市级应急救援专业突击队,建设能够应对多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机动力量,打造区级铁军攻坚突击队。
(六)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水平。推进消防协会改革,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体系,加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评审、日常监督、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加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和消防工程师注册执业管理,确保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咨询评估的技术服务机构100%取得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100%纳入备案管理系统。探索建立火灾高危单位、重大火灾危险源保险和消防安全水平挂钩机制,发挥保险、金融的市场调节作用,促进建立社会消防技术保障体系。
(七)推进和谐警营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员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构建心理训练、咨询服务与危机干预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在消防总队建立“消防官兵心理疏导分中心”,在各消防支队建立“心理服务二级分中心”,在各消防中队建立“心理服务站”,借助社会专业力量,配备相应数量专职工作人员,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健全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课题调研,加强心理疏导,实施危机干预,提高消防官兵心理健康保护水平。加大消防警营文化经费投入,因地制宜建设阅览室、健身房、综合运动场等硬件实施,完善文体器材配备。搭建文化传播信息技术平台,推进红门影院建设,积极吸纳社会文化优秀成果,充分利用社会文化资源优势,培养军地两用人才,促进官兵全面发展,培养消防文化底蕴。进一步加强队史馆(荣誉室)建设,向驻地群众开放,引导公众支持和参与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
第四章 发展重大项目
一、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消防站建设改造。重新评估、理顺消防站建设布局,新建城市消防站55座,使消防站数量、等级与首都城市战略地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加快建站步伐、消除历史欠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优化站点布局和提高建站质量,重点保障冬奥会、城市副中心、CBD、新机场等重点区域消防站规划及建设,优先推动缺水地区和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地区消防站建设,加快完成马泉营、五里桥、宋家庄、榆树庄轨道交通特勤消防站建设,推动搜救犬、航空消防站和石油化工等特殊类型消防站建设,积极探索用地紧张的人口稠密区、商业集中区小型消防站建设模式,力争在2018年前完成朝阳、丰台、密云、轨道交通、特勤5个支队级指挥中心及鲜鱼口、白纸坊、上庄、礼贤、运河东大街、潞城、后沙峪、龙泉等重点地区消防站建设,不断织密消防站点。升级改造建队时间较长、营房设施老旧的消防站。
图8 “十三五”时期全市拟建消防站分布图
(二)深化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入推进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建成京津冀区域战勤保障中心、北京战勤保障基地和区级战勤保障大队三级战勤保障体系。各区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依托训练基地和区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库,建成实体化战勤保障大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战勤保障机构的建设规模、项目构成、设施设备配置等满足战勤保障执勤备战需要,满足物资仓储、应急运输、油料供给、卫勤保障、技术服务等5大类功能模块的需要。在市级层面,按照灭火救援战区划分,依托功能完善、位置适中的区级战保大队,在全市建成4个战区战保基地,即辐射朝阳、通州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南战区战保基地,辐射顺义、怀柔、平谷和密云区的东北战区战保基地,辐射丰台、大兴和房山区的西南战区战保基地,辐射海淀、石景山、门头沟、昌平和延庆区的西北战区战保基地,东城区、西城区战勤保障任务由各战保基地就近承担。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将现有北京消防战勤保障基地拓展升级为京津冀区域战保中心,辐射北京、天津、河北和内蒙古中东部地区。将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落实经费和物资保障,推进警地资源深度融合,建立科学高效的组织指挥机制和联勤联动机制。
(三)完善消防训练体系建设。升级改造市级消防培训基地,建设真火模拟训练楼和火幕墙训练区,升级综合训练、建筑物倒塌事故训练、化工装置模拟训练和油罐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增加危险化学品泄漏、危险化学品槽车泄漏、公路交通事故处置、电气火灾事故处置模拟训练区,增加飞机、船舶、水域和气体储罐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大力推动区级消防培训基地建设,建立“总队-支队-中队”三级教育培训体系,依托总队、支队培训基地和中队训练场开展实战化训练。发挥消防培训基地在应急救援培训方面的重要作用,拓展基地设备设施功能,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技能培训提供保障。
(四)建设消防车辆装备培训基地。建设消防车辆装备培训基地,配备器材装备训练设施及配套用房,培养、轮训消防车驾驶员、装备器材操作员,增强消防车辆驾驶员驾驶水平和灭火救援战斗员器材实操能力,发挥器材装备最大效能。建立国家级装备维修备件库,实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制度,定期成批次购置和零采结合,减少不必要库存储备,最大程度降低维修成本。培养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增加装备专业高级士官数量。联合消防装备企业,建立特约维修机制,增强消防装备维修和技术保障能力。
(五)建设消防科学研究基地。筹建北京市消防科学研究基地,下设基础实验室、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和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实验室,主要从事火灾风险评估、火灾痕迹物证鉴定、火灾报警、阻燃材料、消防车辆装备、火灾事故调查及消防产品检测等应用研究,开展以提升火灾预防水平、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应用消防新技术为重点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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