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等有关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单位)须在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替代。
若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是会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甚至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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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之内)须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服务:保证金管理模块进行保证金备案: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
输入保证金管理,点击搜索找到浙江省|保证金管理系统。
进入保证金管理模块,点击登录,选择法人登录。
输入项目,找到需要办理保证金的项目,确认信息无误点击去办理。
根据保证金细则,系统会计算出该项目是否需要缴纳。
免缴模式
上传相关材料和免于存储申请书。
缴纳模式
无异议,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缴纳的模式和预约机构。
点击下一步进入办理提示页面,完成预备案。(线下办理下载预备案登记书。)
线上办理
进入浙江省工资监管平台企业端(https://c.hwxld.com/login),目前仅支持线上办理保险保函。在企业端办理成功保险保函后,无需手动上传材料,系统自动上传材料进行备案。
线下办理
携带相关材料及预备案登记书,办理完毕后上传相关材料。
查看备案进度
查看应补足项目列表
线上补足
进入浙江省工资监管平台企业端(https://c.hwxld.com/login),目前仅支持线上办理保险保函。在企业端办理成功保险保函后,无需手动上传材料,系统自动上传材料进行备案。
线下补足
线下补足并上传材料备案。
查看补足备案进度
申请返还
查看待返还列表。
查看返还审核进度
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
推进构建根治欠薪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
守住农民工“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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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丨余杭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