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说当前反腐力度最大的领域,粮食,绝对是其中之一。
那么,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到底有多严重。首先看看这两年查处的名单就知道,范围之大,人数之多,问题之严重,简直是触目惊心,没出事的省几乎没几个。
省级粮食局局长——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张天喜;
陕西省粮食局局长吴新成;
黑龙江省粮食局局长胡东胜;
山西省粮食局局长杨随亭;
贵州省粮食局局长黄秋斌;
河南省粮食局局长苗永清;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曹卫东;
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陈果;
山东省粮食局副局长王传民;
湖北省粮食局副局长费仁平;
省级粮食企业高管——
浙江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傅安民;
辽宁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林荣德;
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东锋;
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周新开;
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聂军;
福建省国资粮食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学华;
福建省国资粮食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湘兴;
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孟祥久;
重庆粮食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总经理李兰侠;
云南省粮食产业集团董事长李海平;
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剑杰;
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罗洪明;
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史中华
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原粮食集团董事长李赏;
黑龙江省直属粮库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郃;
内蒙古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建清;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系统——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赵文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局长袁昌模。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系统——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副总经理徐宝义;
中储粮集团购销计划部部长董春平;
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立强;
中储粮集团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孙立国;
中储粮集团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张东升;
中储粮湖南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张重咏;
至于市、县一级的粮食局长、粮食公司经理,被查处的人数就更多了。
可以说,与之前的石油反腐、煤炭反腐、金融反腐等相比,粮食反腐涉及面更广。
因此,今年1月中纪委全会再次强调,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反腐”。
实际上,从去年8月起,中纪委全国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从严从快查办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基层粮食企业靠粮吃粮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推动解决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
这个定性相当厉害。第一:明确指出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系统性腐败问题”,也就是说是全方位的重大问题,而不是个案。
第二,要求“从严从快查办”,也就是重拳出击,治乱用重典,形成强大威慑。
再说说粮食购销储备体制。
在国家层面,有两个副部级单位。一个是行政部门,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政策制定、规划计划、行业监管。
另一个是中央企业,即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棉油的经营管理,执行粮棉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集团,在各省都设有分支机构,级别均为正厅级。
而与此同时,各省政府自身也设有本省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食集团,大多数级别也是正厅级,有的省粮食局为副厅级,负责本省的粮食购销经营。
这几套机构都互不隶属。比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与“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集团安徽分公司”与“安徽省粮食集团”等。
为什么粮食腐败如此严重?重要原因在于,粮食系统的采购、储存、销售等,高度垄断。粮食局、粮食公司等各个环节,利用手中权力寻租,大肆分肥,监守自盗。
其作案方式五花八门。如虚报粮食数量,通过合同造假、财务造假截留收入,以次充好套取补贴,串通投标、亲属作为“白手套”等。
以“转圈粮”为例,——粮站需要定期轮换储备粮,卖出旧粮、购进新粮。一些粮站就将旧粮低价“卖出”,再作为新粮以高价“买回”,骗取财政补贴,进了私人腰包。
云南省粮食集团董事长李海平,就签订虚假动态储备粮采购协议,截留轮换粮销售收入,贪污公款1555万。
而吉林粮食集团董事长孟祥久,在企业经营、职位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受贿3200多万。
为什么中央对粮食反腐如此重视?这与粮食的特殊性有关。
民以食为天,无粮不稳。粮食腐败,不仅破坏政治生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更对粮食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可以说,这场粮食领域前所未有的反腐风暴,还远远没有结束。
而更为重要的是,要尽快推进改革,解决粮食领域高度垄断、权力过大、监管缺失的弊端,堵死“粮耗子”们的发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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