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按:刚刚过去的1月9日,是法国女权主义思想家波伏瓦(Simone de Beauvoir , 1908—1986)诞辰113周年的纪念日。不论在存在主义,还是在女权主义(feminism)的发展史上,波伏瓦注定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角色。甚至,我们可以大胆断言,在当今时代,还没有哪个女权主义思想家的批判力和洞察力可以与波伏瓦相匹,不管是克里斯蒂娃还是茱蒂丝·巴特勒。
第一波女权主义浪潮出现于17世纪,运动的要点是争取女性在法律、经济、政治上的平等,重点即选举权问题。第二次女权主义浪潮兴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女性获得了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之后,女权主义致力于反思女性的处境、命运与社会关系,在此次浪潮中,存在主义被引入了女权主义,从而使女权主义具有了形而上的哲学内涵。波伏瓦即此次运动中最有代表性的思想家。据萨特的看法,存在主义的根本观点是“存在先于本质”,意即,先有个人的主观性和自由选择,然后才有对个人的判断与结论。因此,每个生命个体只能不断选择,自己给自己定义,每个人的存在,并非结论性意义上的存在,而是可能性意义上的存在。由此引申出的责任观是:自由和责任是一体的,所谓自由,就是自己对自己负责,而这种自由,又是人无法逃避的。存在主义女权主义可以视为存在主义在性别问题上的演绎。波伏瓦由此提出她最具洞见的命题:女人不是生成的,而是变成的。意即,女人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被抛入这个世界,在男性霸权的文化场中,她们逐渐被驯服为半是受害者、半是同盟者的性别角色,正是这种驯服过程,帮助她们获得了女性的性别角色。但重要之处在于,人自身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女性因此有两个选择,一是张扬自己的主体性,认识自己的处境与不可回避的自由,以此为起点不断抗争,最终摆脱第二性的命运;另一个选择则是自陷于虚假信念,她在世界上占据了一个位置,但不对自己负责,只是把自己作为一个物体,此时,无须任何文化来物化自己,这个女性自己完成了对自己的物化。![]()
1960年萨特与波伏娃在巴西波伏瓦的思想过时了吗?不,恐怕正与之相反,我们今天更加需要借助她的理论来认清我们的处境。有些人把“中国式女权主义”概括为“只要自由,不要责任”,这固然是不甚严谨的归纳,但这个说法也反映了不论男女,实质上并没有领会存在主义“自由”的内涵。自由本质上和责任是同一种东西,我们根本无法选择自由而抛弃责任,并非不愿,而是不能,这种不能,不是为长者折肢般的不能,而是挟太山以超北海般的不能。因此,略带悲观地论断,我们目前对女权的理解,并没有超越法国思想家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达到的水平,而时不时被舆论所掀起的所谓“性别对立”,本质上也并非源自生命个体对其所属群体的生存状态的反思,而更像是一种不满情绪的肆意宣泄。真的有“性别对立”吗?可以有。如果你不能正确对待其他性别,那么其他性别便是你的地狱。“有人以为我的本意是说,我们与他人的关系总是毒化了的,总是地狱般的关系。然而我要阐明的却是另一回事。”——“我们改变自己的行为是极其重要的。不管我们所生活的地狱是如何地禁锢着我们,我想我们有权利砸碎它。”(萨特)以下,是波伏瓦在1976年接受的专访节选,她向我们揭示了,女性解放本质上就是人性的解放,女性解放的目的,就是让女性成为人本身,而不是某种固定不变的性别角色。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