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故里气象新,幸福肥东话文明。10月8日,《肥东文明18条》新鲜出炉,为让大家对《肥东县文明18条》有更深的了解,进一步增强文明创建意识,我们将对文明18条进行一一解读。
下面
小编带领大家解读
《肥东县文明18条》中的第五条,
不践踏花草,不毁绿种菜
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不攀爬树木、折损树枝、采摘花朵;不践踏绿地草坪,不穿越绿化带;不在绿地内玩耍拍照、抛洒垃圾、堆放物品;不在小区的公共场所毁绿种菜;主动劝阻、及时制止损绿、毁绿、盗绿等不文明行为;对严重破坏绿地、损毁、偷盗花草树木的现象和行为要勇于制止、敢于举报。
近年来,肥东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水秀、林荫、花香的景致渐次呈现,为广大市民营造了美好、宜居的生活环境,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城区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遭损毁,小区的公共绿地被毁绿种菜等不文明行为。在部分景区、景点,存在游客游玩时攀爬毁绿、随意攀折花草树木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损毁花草树木、践踏公共绿地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还很容易对相对脆弱的植物个体和植被景观造成难以修复的伤害,从而破坏城市绿地生态系统的平衡。只有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呵护下,我们的城市才会越来越美。“不践踏花草 不毁绿种菜”不仅是一句宣传,更是一种行动。
►信息来源:肥东文明网
►编辑:小柳
►邮箱:wxxf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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