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坚决扛起社会民生兜底保障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区、市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聚焦低保、特困、残疾等重点群体和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扎实做好了各项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制定纾困配套措施。不折不扣执行自治区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的基础上,拉萨市本级拿出资金,在自治区提出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把城镇低保边缘、重度残疾人、经济困难残疾人等群体纳入救助范围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享受新冠确诊患者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对象中将自治区提出的80岁以上的年龄放宽至60岁以上。同时增加临时救助资金,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二是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及时足额兑现重点困难群体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为12688名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761万元。按照每人1200元补贴标准,为3406名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残疾人落实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409万元,为523名城镇低保户落实一次性生活补贴63万元,共发放一次生活补贴资金1233万元。
三是切实加强政策衔接。全面落实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渐退期”“单人保”“刚性支出”等政策。特别是疫情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和特困人员,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的原则,当日申请、当日审核确认。已纳入低保的延长低保渐退期和已纳入民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的,或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重大困难户,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四是强化临时救助帮扶。认真落实失业生活困难农民工、大学生以及因病生活困难群众和新冠肺炎患者临时救助帮扶等纾困政策,缓解疫情期间群众生活困难。在政策落实中我们积极与财政、人社、住建、医保、卫健等部门对接,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形成救助帮扶合力。截至目前,为204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1.2万元。对700余名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大学生)的临时救助申请进行审核,目前已兑现第一批(次)50余名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临时救助金10余万元。
五是加大急难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或生产经营,导致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或个人,通过“政府救助+慈善帮扶”的渠道,采取“实物+救助金”的方式实施救助,尤其针对入秋天气变冷的情况,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纷纷开展“入秋送温暖行动”,为668名困难人员送去了棉衣、棉被等保暖衣物,有效解决了群众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同时,继续畅通“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受助人员借助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留言“感谢政府的救助帮扶”。截至目前,累计救助17029人次、支出救助资金(含实物折价)共计195.14 万元。
下一步,全市民政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困难群众特点和需求,强化救助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真正在“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的理念中体现民政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