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以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职、主动出击,积极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物价平稳运行、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将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期间案件查办情况进行公布,望广大市场主体引以为戒,做到诚信合法经营;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对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2022年8月19日,查处某蔬菜水果店发布虚假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查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已进行立案处罚。
2022年8月25日,查处王某未办理相关证照,擅自销售防疫物资的违法行为。
查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已进行立案处罚。
2022年8月31日,查处某菜店未按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虚构成本、擅自加价销售食品的行为。
查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已进行立案处罚。
2022年9月17日,查处某蔬菜水果店未按规定要求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查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已进行立案处罚。
2022年10月22日,查处某超市擅自加价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查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已进行立案处罚。
2022年10月25日,查处城西某菜店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
查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已进行立案处罚。
2022年10月26日,查处某餐饮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
查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已进行立案处罚。
2022年10月27日,查处某蔬菜摊位在销售蔬菜过程中擅自加价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
查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已进行立案处罚。
拉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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