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快乐上学,平安回家是蜀黍们最大的心愿!

驾驶校车行驶至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时,要减速慢行,切勿随意停车、超车、变道。

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每位校车驾驶人时刻谨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指定路线行驶,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闯红灯。

学校、家长要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

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驾驶共享单车、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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