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家!
检察机关驻看守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
2018年3月15日上午 ,福清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在福清市看守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福清市检察院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迈出第一步,该工作站也是福建省检察机关首家在看守所挂牌成立的工作站。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明忠与市看守所所长陈龙共同为该工作站挂牌。
出台制度规定
日前,福清市检察院出台了《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方案》,从切实影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入手,细化试点工作方案,厘清工作职能,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Question1
为何要设立工作站?
福清检察院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单位,以试点为契机,加强与市看守所的密切配合,依托全省首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探索有别于成年人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以监督促维权,以帮教促矫正,并逐步形成制度规范,加强对在押未成年人权益维护。
依托工作站开展什么工作?
今后,福清市检察院将依托该工作站,开展未成年人看守所检察工作,对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并强化对在押未成年人帮教、维权和救助工作。未检部门将派专人对关押在看守所的未成年人开展出入所教育、定期巡查、谈话、暂予监外执行监督、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探索社工、心理咨询师入所帮教机制,开展亲情会见或通话、警示教育等工作。
Question2
【提醒】5月1日起在动车上吸烟的,180天内不得乘坐火车(23)
来源:福清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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