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详见《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2)。
1.申报主体应在南京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以及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中央企业可直接报送工信部。
2.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或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县(市、区)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或省级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类验收的项目;三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3.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4.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附件3)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10月17日前,将经审核盖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报送至我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联系人:裴玉蓉,电话:025-68788901)。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评审筛选、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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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裴玉蓉
审核:朱远林
发布: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