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湛江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召开湛江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聘任会。市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市法学会副会长邓均创,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林青、副书记胡永德,市直政法各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市律师协会分管领导,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市委政法委相关科室、市法学会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林青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及广东省、湛江市实施意见,落实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专家在地方法治实践中的作用,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湛江法治湛江。市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市法学会副会长邓均创等领导为付全歌等20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颁发了聘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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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均创在会上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中国法学会和广东省法学会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认真履职尽责。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建言献策,为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公共决策、重大法律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提供专业意见。三要讲求工作合力。各单位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大力支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开展工作,确保专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性意见。四要弘扬奉献精神。湛江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成员是从事政法等相关实务工作或理论研究的专业人士,大部分都在本单位身兼要职,参与法律咨询工作无报酬,要弘扬奉献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五要打造湛江品牌。要借助外地和我市赤坎区试点经验做法,结合湛江实际,同心协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湛江亮点、打造湛江品牌,为广东省法学会贡献湛江经验。据悉,2021年8月,省法学会印发了《关于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城市和汕头、湛江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各选择一个县(市、区)进行试点。湛江市法学会经报请市委领导同意,选定赤坎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以来,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法律难题,化解了一批信访骨头案,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5月19日,省法学会印发了《广东省法学会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湛江市法学会根据省法学会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此项工作,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在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湛江市律师协会等单位推荐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0名,经市法学会领导审核,同意选聘付全歌等20名同志为湛江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建湛江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制定了《湛江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管理办法》,努力探索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会诊、首席把脉、公众参与”的“六位一体”工作模式,为党委政府重大公共决策、重大法律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提供法理支撑。目前,湛江市法学会正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部署要求,在全市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