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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0日凌晨2时许,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南桥派出所接到110警情,报警人举报赤坎区南桥街道某酒吧内有人吸毒。接到报警后,南桥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该酒吧进行全面排查,但未发现有人存在吸毒行为。7月24日凌晨2时许,南桥派出所再次接到该酒吧有人吸毒的报警,民警赶到该酒吧调查后,仍未发现相关情况。
经核实,两次拨打110报警的当事人为同一人——苏某,由于核查情况与报警内容不符,南桥派出所民警于7月24日将苏某传唤到派出所配合调查。经询问,苏某对其酒后故意拨打110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了解到自己报假警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后,苏某后悔不已。
目前,苏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恶劣、造成重大影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10报警服务台负责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是维护公众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任何人都不得为追求个人目的而谎报警情、案件。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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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警、恶意滋扰110
不仅耗费有限公共资源、占据报警“生命线”
而且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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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湛江 南方+
编辑:姚瑶 审核:刘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