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9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现就相关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
调整部分临时管控区管理
临时管控区1:角元荔园十巷2、3、4号、十一巷3号继续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控措施;
临时管控区2:角元荔园七巷、九巷以东——角元大路以南——河交路以西——无名路以北合围区域的管控措施调整为可凭24小时有效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进出。
二
管控时限
以上调整自2022年11月22日零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厚街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编辑:董庆茹
版式:王小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