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
我市召开中心城区工地移动源污染
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持续到9月10日
涉及174家工地
整治使用已淘汰报废(无牌无照或未按要求进行机动车年审)机动车作为内部转运车辆现象,荆门中心城区各工地内部作业或转场运输车辆均应悬挂牌照且按期参加年审,有城区通行证限制要求的必须办理城区通行证,否则不得使用;
整治使用未悬挂环保标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现象,荆门中心城区各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应参加全国统一的编码登记,并悬挂环保标牌后方可作业,未悬挂环保标牌的一律不得使用;
整治使用超标机动车和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现象,中心城区各工地使用的机动车和非道路机械应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分别由公安交管和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大气法处罚后予以清退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