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慕公法治论坛 ,作者慕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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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长假第二天,从美国明尼苏达州传来消息:持续3年多的京东创始人刘强东与刘婧尧之间涉嫌性侵的民事纠纷,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落幕。双方律师团队发表联合声明称,刘强东和刘婧尧女士于2018年在美国明尼苏达的一次偶然事件所造成的误会,占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也给彼此的家庭造成了深重的困扰。为了避免进一步的诉讼伤害,双方决定消除误会,达成和解,为这次事件画上句号。
哦,原来是场“误会”,对此您一定和我一样,会心一笑;以多大代价和解的,声明仿佛在说:“对不起,咱们保密!”这一结果并不意外,而且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双赢结局。(J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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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2日,刘强东涉嫌强奸之刑事案件,以明州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而平安着陆。2019年4月下旬刘婧尧诉刘强东性侵之民事纠纷案拉开帷幕。当时,我即撰文《刘强东案,不站队,说点法律看法》(以下简称《看法》),核心观点是:刑事案件比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高,程序要求严,刑事无罪了,不意味着民事上不担责,还举了辛普森涉嫌杀妻案为例,刑事上无罪了,民事上却承担了3350万美元的赔偿责任。
根据美国法律,刑事案件被控刑期6个月上的,被告有权要求陪审团审判;民事案件并没有当然的权利,但也可以申请(必须从诉讼一开始即申请),由法官决定是否批准。刘强东案民事部分审理,已经获得陪审团审理的批准。刑事上,12名陪审团成员必须一致同意,才能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判;只要有一名陪审团成员的意见不一致,即不能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判。而民事上,只要12名陪审团成员中多数认为,哪一方证据处于优势地位,即可裁判那一方胜诉。因此,裁判作出来之前,刘强东的心理不会因刑事风险的解除而变得轻松。
本案原定本月3日开庭,法官预测可持续1个月。若如期开庭审理,双方都有一定风险。现在双方在开庭前夕和解结案,彼此把风险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自然是个双赢的结局。
对于刘强东和京东公司,和解的结局避免开庭持续1个月时间,双方庭里庭外交锋,造成刘强东的家庭尤其是妻子再次持续性地受到伤害,还可避免股价严重下跌的巨额损失,而且判决不服还可上诉,损失自然会进一步扩大,不如直接赔点钱来得简单。对于刘婧尧一方,硬扛下来也有可能分文赔偿也得不到,或者赔偿的费用并不理想,甚至得不偿失;如果刘强东和京东一方出价合适,见好即收也不失为上策。我认为,这是双方能够和解的动因和基础。
和解是个彼此让步的过程,是双方通过谈判找到彼此都能接受之赔偿数额的过程。公众特别好奇的就是这个赔偿数额,而双方联合声明中并没有公布这个数额。可以想见,该核心要点应该是和解协议的重要内容,即彼此对赔偿数额应进行保密;任何一方违反,应承担怎样怎样的违约责任。这是法律允许和保护的。因此,公众的好奇应止步于不损害公共利益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哪怕刘强东是公众人物,这个“隐私”也还在保护范围。
当然,这不妨碍我们作些猜测。我们还记得,三年半以前原告起诉,基于策略考虑,原告明确提出的请求只有5万美金赔偿,这使得原告在诉讼开始的舆论战中,占据了道德至高点——原告似乎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一个说法。
正如我在《看法》一文谈到的,原告在起诉状中也是埋下伏笔的,赔偿范围包括“过去和未来遭受了或会遭受以下侵害:1、身体伤害;2、身体上的痛苦;3、丧失享受正常生活的能力;4、精神方面的痛苦,羞辱和尴尬5、获得经济收入能力的丧失和降低6、情绪方面的痛苦;7、过去和未来的医疗费用”。这7点损害中的5点,是人身和精神方面的,都是无价的。美国法院对人身伤害和精神方面的惩罚性赔偿是非常重的,而且看人下菜,对富人下手尤其狠,麦当劳消费的老太太仅仅被服务员开水烫伤即获得3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就是典型例子!因此,若本案中原告的起诉获得支持,先前传说原告主张5000万美元的赔偿并不多。
当然,原告获得的巨额赔偿中,可能一多半都得被律师拿走,因为美国律师承接这类案件一般实行风险代理,事先不收律师费,事后按赢得赔偿数额的一定的比例来收取。
刘强东的这幕性侵案,历经四年,从开始的扑朔迷离,到后来的一波三折,如今,以误会而和解,和解协议保密,原因是不占用社会资源。对此,各位吃瓜群众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