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李超 / 张浩 执业证书编号:S12305200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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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核心观点
430政治局会议定调下,5月11日四部门座谈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我们认为这符合“利用稳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着力推进长期制度建设”的现阶段政策思路。
大国大城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下,高收入、高技术、高学历的优秀人才涌入必然导致核心城市房地产需求增加,我国缺乏持续的供给政策对冲,导致核心城市的住房难成为重要民生问题。
扩大供给是解决核心城市地产困局的关键,已有方式有一定化解但影响有限,相比扩大土地供应增加增量住房,“盘活”存量可能更为关键,推进房地产税征收可以有效推动多套房持有者卖出房子,以此扩大房地产供给。
我们认为,下一步扩大房地产税试点可能领先立法。市场预期房地产税以“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推行,我们认为考虑部分核心城市楼市存在的现实困境,已知扩大试点范围与房地产税立法并不相佐,在上海、重庆的经验上,进一步扩大核心城市试点的方式可能更有利于积累政策经验,从而更有利于房地产税立法的落地,尤其是在我国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机制下,长期供给能力不足、供给压力较大的城市推进房地产税的概率会较高。
从内容来看,我们预计房地产税大概率对第一套房不征收并采取阶梯型累进税率,兼顾收入分配、调控房价和扩大住房供给的职能。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经济超预期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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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房地产税推进的大背景是当前处于稳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
大城大国战略缺少房地产持续供给政策作为对冲
征收房地产税可以倒逼房地产多套持有者卖出房子增大供给
下一步扩大房地产税试点可能领先立法
房地产税大概率对第一套房不征收,采取阶梯性税率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经济超预期恶化
近期视角
[ 1 ] 2021年下半年宏观策略报告
[ 2 ] 信用收缩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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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反垄断系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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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宏观||李超】欧美日反垄断有什么差异?——反垄断系列研究之四
【浙商宏观||李超】本轮反垄断全球如何演进?——反垄断系列研究之五
【浙商宏观||李超】反垄断措施如何影响资产价格?——反垄断系列研究之六
[ 6 ] 年度策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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