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海
域
我国是一个海陆兼备的国家,既有广阔的陆地,又濒临渤海(内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的太平洋等辽阔的海域。渤海、黄海、东海、南海连成一片,呈弧形环绕在我国大陆的东面和东南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我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我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
中国近海及其海洋资源
我国毗连区为我国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毗连区的宽度为12海里。
我国专属经济区为我国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基线量起延至200海里。
我国的大陆架是我国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领海基线量起至大陆架外缘的距离不足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如果与其他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有重叠的,在国际法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以协议划定界限。
海洋有丰富的资源,是一个巨大的聚宝盆。为了缓解陆地资源日益减少的困境,许多国家把目光投向了海洋,把注意力转到对海洋资源的控制上,并加强了对岛礁、管辖海域、海洋通道的重视。这种对海洋权益的重视,使各国在海洋上的争夺日益激烈。
我国在海上与8个国家相邻或相向,从北到南依次为朝鲜、韩国、日本、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度尼西亚。我国大陆海岸线北起鸭绿江口,南至北仑河口,总长度约1.8万千米,仅次于澳大利亚、俄罗斯、美国和加拿大,居世界第五位。岛屿岸线总长度约1.4万千米。
中国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1982年4月30日,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在牙买加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作为缔约国加入了该公约。1996年5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同时,作了以下四点声明:
按照《公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海岸相向或相邻的国家,通过协商,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划定各自海洋管辖界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对1992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二条所列各群岛及岛屿的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领海内无害通过的规定不妨碍沿海国按其法律规章要求外国军舰通过领海必须事先得到该国许可或通知该国的权利。
【慧天地】
编辑:陈兴
审核:李茂永
指导:万剑华教授(微信:92813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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