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西部教师教育事业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0年综合实力跃升全国高校前200名。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二级学科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
01
招收学科范围
昆虫基因组学、动物生理生态学/水生生物学、基础及应用研究、植物发育生物学、新时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研究、科技考古、西南考古与历史文化、先秦两汉考古、区域文化遗产保护。
02
招收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能保证进站后全时脱产工作。
学术成果突出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紧缺基础薄弱自然科学领域的申请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03
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学校为人事档案关系进入我校且全职工作的博士后人员,提供18万元/年(税前)的工作津贴;在职博士后学校原则上不提供工作津贴等待遇,经重庆市批准纳入资助范围,脱产且全时在站工作的,学校按7000元/月(税前,含国家、重庆市博士后综合类资助项目的相应经费)的标准给予工作补助,在站期间最多发放24个月;设站单位和导师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设站单位和导师根据博士后工作实际可另外适当给予工作补助。
2.纳入我市人才安居政策对象范围,经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博士后,租住重庆市人才公寓可减免租金租住或不高于成本价购买;持有重庆英才服务卡的博士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渝购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持有重庆英才服务卡的博士后按《重庆市人才安居实施意见》(渝科教人办〔2020〕3号)规定,享受按揭贷款支持政策、首次购房个人所得税补助、免征契税等相关优惠政策。
3.获得国家、省市级“博新计划”人选纳入“重庆英才服务卡A卡”Ⅲ类服务范围,其余博士后人才纳入重庆市“重庆英才服务卡B卡”服务范围,享受高新区个税减免、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和学术交流、住房保障、旅游出行、配偶就业、交通便利等服务。
4.子女可按照学校教职工同等待遇在附属学校就读。
5.学校参照校内同级在职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6.可申请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1套。
7.在站期间可按照国家、重庆市相关规定申报中国博士后资助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等人才及科研项目资助。
04
申请流程
申请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可与博管办或相关导师直接联系,并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
05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博管办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大学城中路37号综合办公楼205办公室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023-65362728
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一览表(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
来源 | 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
封面 | 曾新
排版 | 张琪
执行编辑 | 朱炳华 刘叶晨 孙瑜晗 郑齐赟
责任编辑 | 胡帆 徐赤 孙小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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