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自主招聘合同制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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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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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人民医院的前身是元阳县新区医院。始建于1997年4月13日,1999年12月7日确定为元阳县人民医院,于2000年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医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医院的发展和建设,抢抓政策机遇,强化医院内涵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医院全体职工辛勤的付出,医院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全县各族人民的健康做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现已发展为一所集医疗、教学、急救、科研、康复、健康教育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全县的医疗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先后被评为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州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卫生厅评为“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先进集体”。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医院的人力资源配置,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合同制人员2名:驾驶员人员1名,保洁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招贤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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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招聘原则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尊重领导,团结协作,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及慢性疾病;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6.报名年龄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至报名日);
2.受刑事处分、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因作风问题被原单位辞退的;
5.原在我院工作解除合同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聘用待遇
1.按我院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工资:按照元阳县人民医院合同制职工待遇;
3.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因工作需要急招,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到2022年12月8日(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二)报名方法:以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之前投递过简历的也需要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所有需提交的原件和复印件,准备个人简历及填写好《元阳县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各一份;
(四)报名地点:元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四楼人力资源科,电话:0873-3067559;
招聘程序
(一)报名后直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先报名先面试,面试合格符合条件者即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即进入我院合同制员工试用期;
(二)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加传染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从报名人员里重新录用。
(四)上岗:体检结束后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医院将根据所在科室考核情况,对考核合格人员,给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辞退。
特别提醒:1.报名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新冠疫苗接种凭证;2.必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报到等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4.应聘人员对个人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如果有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5.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果因为应聘者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自己负责;6.通过所有体检合格者,接到报道通知后,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科报道,逾期不报道者,取消其入职资格。
本公告由元阳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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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元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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