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女士网购某品牌手机,某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将手机遗失,半年多的时间里,孟女士屡次往返快递公司寻求赔偿,快递公司却以种种借口拒绝赔偿,双方矛盾日益加深,孟女士一气之下诉至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驻院人民调解员收到该案后,认真研究案情,梳理事实脉络,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在最短时间内厘清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官的指导下,与快递公司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快递公司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今年以来,明山区法院着力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作用,从“小切口”入手,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治理模式由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型,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和”字入心 化解群众“心疙瘩”
近年来,明山区法院各类民商事案件受案量逐年增长,为加强案件调解工作,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去年年底,明山区法院提出驻院调解的构想。区委、区政府十分支持,很快确定由区级财政负责支出绩效工资、区司法局负责编制外招聘、区法院负责系统培训,面向全社会选聘驻院人民调解员。
首批共有9名驻院人民调解员上岗,形成以法院指导、考核为主,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共同管理驻院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运行新模式。
法官和调解员与当事人的谈话方式和沟通艺术,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调解的态度和认可度。面对性格迥异、诉求多样的当事人,法官和调解员会结合具体案情,随时调整调解风格与沟通技巧,综合采取听讲评劝等调解手段,分类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努力寻求各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低成本、便捷化解决方案,多措并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业主王某夫妻拖欠居住小区物业费长达7年之久,影响物业公司正常小区管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缴纳物业费及滞纳金,明山法院多次传唤王某来法院应诉均无回应。后经了解,王某身患抑郁症下落不明,其妻重病卧床,医药费负担很重,生活拮据;但物业公司的诉求合情合理,依法应予保护。
驻院人民调解员采取音视频连线方式与王某妻子联系,站在被告的角度进行法律教育和耐心说服疏导;同时,说服物业公司同情被告处境,体谅其难处,换位思考予以适当让步。经过十余次沟通调解,物业公司破例减免了被告的滞纳金和部分物业费,双方均表示满意,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现在,明山地区的群众遇到纠纷想诉诸法律,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首先遇到的是驻院人民调解员,调解员会耐心地听取情况,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截至5月底,已成功调解纠纷530件,其中,调解员独立调解210件。
“快“字当头 提升司法“生产力”
明山区法院采取快慢分道、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审判方式,通过构建“1+1+1+3”(即一个员额法官、一个法官助理、一个书记员、三个驻院人民调解员)审判模式,在立案庭组成3个速裁团队,对因劳务用工、物业纠纷、婚姻家庭、小额诉讼、集中供热等调解不成的案件快审快判,及时审结。
今年刚一开春,明山区法院受理了农民工系列诉讼案,涉及172人,驻院人民调解员高度负责,提前介入案情,初步开展调解,平复当事人情绪,做好各种准备工作。案件进入速裁程序后,因172名当事人的法律文书送达、确认地址、委托代理人、交换证据等前期工作已由调解员先予完成,节省大量工作时间,加快了办案节奏,速裁团队仅3天时间即调解结案。
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把控调解工作流程,驻院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迅速展开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及时出具法律文书,调解不成的及时退回立案环节,并移送速裁团队或审判业务庭进行审理。
目前,调解团队平均办案时效16.5天,节约了诉讼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群众诉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尽早实现,真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公平与效率。
截至5月底,明山区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2152件,通过驻院调解前置及调裁对接结案1124件。今年仅5个月,速裁团队人均结案280件以上。
“诚”字在手 把握案情“开良方”
调解环节始终秉承和为贵的工作理念,对案件事实和专业的法律条文,用老百姓听得懂的“大白话”讲清楚,将法律背后蕴含的价值取向,用群众能理解的“小道理”说明白,以此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任,许多纠纷最终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化解于无形,取得了矛盾纠纷柔性化解的良好效果。
唐某雇佣侯某从事机械设备维修工作,侯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唐某予以经济赔偿。双方对于工资和受伤责任的分担问题争议很大,侯某迟迟得不到赔偿,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后原告侯某经伤残等级鉴定为十级残,赔偿数额增至十余万元,导致双方矛盾升级,积怨进一步加深,经调解亦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速裁团队受理案件后,对双方进行进一步调解,以期使纠纷彻底化解,减少不稳定因素。承办法官将双方找到一起,还原事情经过,分析原告诉讼请求,释明法律规定,划清双方责任。双方对于相关法律规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被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打动,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早日解决自己的纠纷是所有当事人的迫切愿望。面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论是调解团队还是速裁团队,都能做到以诚相待、主动靠前、积极作为,经常反复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提前预约合适时间开展调解、裁判,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合意后,能够第一时间领取法律文书,第一时间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融”字赋能 平息矛盾“一揽子”
今年以来,明山区法院主动融入无讼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充分释放司法对其它非诉解纷方式的融合效能,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切实将创建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坚持强基导向,依托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注重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网格员的对接,通过创建一村(社区)一法官、“一庭一品牌”、乡镇(街道)法官工作点,延伸职能、靠前服务,坚持非诉在前、司法断后,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
一辈子居住在村里的王姓老妇年逾八十,老伴去世的两年多来,一直由两个儿子定期轮流照顾。近来,两个儿子因为遗产和土地分配问题发生矛盾迟迟未得解决,两人怄气都放弃赡养老人。镇司法所、村调解员多次调解不成,网格员将信息通报法院,明山法院指派一名法官和一名法官助理赶赴当地了解情况,做两个儿子思想工作,以案说法、阐明是非。经过细致入微的说服教育,两人不仅就老人赡养问题达成协议,还将土地分配和遗产问题一并予以解决,避免一起家庭纠纷转化为诉讼案件。
明山区法院注重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各联系点法官指导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已常态化,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通过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截至目前,全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45.33%,调解率同比上升34%,结案率同比上升21.9%,在全省基层法院绩效考评中取得较好排名。
来源:市法院
编辑:宣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