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十二师司法局联合十二师检察分院召开第十二师人民监督员聘任暨任职培训会议,这标志着十二师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
会上宣读了新一届人民监督员任命决定,全面总结了十二师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情况,回顾了第一届师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情况,阐述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司法、检察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参会领导向新任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并进行培训,对新任人民监督员提出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
今年6月,十二师司法局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公示等程序,选任出王大庆等12名新一届人民监督员。
“自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师司法局与师检察分院密切协作,本届公开选出来自全师不同行业的12名人民监督员,包括社区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职工等,他们将在五年任期内参与、监督十二师检察办案等工作,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民主、保障检察权力运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进‘法治十二师’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十二师司法局副局长申亚春说。
人民监督员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是人民监督员做好工作的巨大动力。新一届人民监督员代表苏惠丽说:“人民监督员就是代表人民群众深度参与检察工作,今后,我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行使监督权利,以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监督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添砖加瓦。”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都担任着“监督者”的角色。那么检察机关在依法监督其他权力的同时,谁又来监督检察机关呢?
记者采访了十二师检察分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副主任陈吉鸿,带大家一起了解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倾听人民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检察机关自身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
十二师自2017年选任首届人民监督员以来,截至目前,已有20人先后担任过十二师人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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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丨张一鸣
通讯员丨邱丽 陈吉鸿
制 图丨胡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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