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国家部委关于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有关规定,近日,合肥市作为安徽省先行城市正式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启动实施,事关民生福祉,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哪些人能在合肥先行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如何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如何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情况一起来了解一下:
问:先行在合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
(一)在合肥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二)在省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问:怎么参加个人养老金?
(一)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等渠道,选择“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服务,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二)参加人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三)参加人通过现金、手机银行或个人网银等渠道,在自然年度内一次性或分次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四)参保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缴费阶段,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等方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参加人根据自身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通过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渠道购买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六)参加人符合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时,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由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
答:
参加人可以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目前,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
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为了更好实现补充养老功能,政策规定,参加人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由参加人自己决定,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会根据个人选择的领取方式和额度,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入到参加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由参加人自主支配。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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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赵婧雅、束月琴 审核丨张晓磊、朱朝智
来源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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