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期在一线做自媒体,明显感觉到,虽然一直有网监,但最近半年内容审核严苛程度,史无前例。
特别到10月,有些毫无任何敏感的拉家常留言,我随便回了几句毫无敏感的插科打诨,也会莫名其妙把回复遁掉,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
有些事的做法,完全不讲道理了。
用一个成语形容,草木皆兵。
这一切,进入12月后,发生很大转变。
网监当然还在,尺度明显松了很多。
这事,连同几乎同时发生的其他几件事,结合在一起,让我挺迷糊的。
这种迷惑,能用逻辑推理,得出对未来更乐观的结论;
也能用朴素情感和更深层次的逻辑推理,对未来感到更悲观。
因尺度不允许我直白展开,懂的都懂,不懂的当我没说哈~
2个月前,我转发过《易中天中华史》最后一章的节选,原来题目就叫《为什么那么多人,想做帝王?》
挂了。
我猜,如果现在发,或许能留一条小命?
《易中天中华史》我先根据兴趣跳读一些章节,发现易老师写法不是按断代史或编年史,而是时间乱窜,中外混讲,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也就是超越时代和国别限制,尽可能站在上帝视角统揽全局,只是具体论述时,分到不同篇章。
所以我又从头开始,完整读了一遍,收获颇多。
收获主要不在具体历史知识(大多我本就知道),而在易老师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提炼能力,把我很多想说但说不清的话,整明白了。
我希望借这个小小的平台,让更多国人有机会跳出自身固有认知框架,了解一些更深层次的逻辑推理,所以准备节选一些章节。
易老师本是学/教古典文学的,年轻时受过非常严谨的德国古典哲学思辨训练,个人兴趣和研究方向又包含艺术、美学、心理学、人类学、宗教学。
人到中年后,最大兴趣转向历史学,这才有了2004年的《艰难的一跃——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2006年的《品三国》,2007年的《帝国的终结》和《易中天读史》。
但这些都不能让他满意,这才有了2013年开始动笔的《易中天中华史》,希望以此鸿篇巨著,完整阐述自己的历史观和价值观。
复杂的学术背景,独具一格、用词精妙的文字风格,加上充满思辨精神和逻辑性的解析方法,得出的结论也常与国内传统史学界观点迥异。
同时又直言不讳自己对历史人物的陟罚臧否,因此引起很大争议。
看完这篇节选,肯定有人会拍案而起,怒不可遏,觉得我“妖言惑众”。
还是那句话:
表达是我的权利,反对是你的自由。
我能容忍并尊重所有反对我的声音,但你无权让我闭嘴,更无权一言不合就喊我润。
我是中国公民,我深爱我的祖国,我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啥要润?
你实在看不惯,要么你润?
以下为原文,节选自《易中天中华史》第9卷《两汉两罗马》第4章《信仰》——
跟中国一样,罗马人原本也没有信仰。
早期1000多年间,他们岂止没有信仰,就连神也有不少是从希腊进口或与希腊合资。
何况,有神不等于有信仰。
什么是信仰,信仰就是对超自然、超世俗之存在坚定不移的相信。
这里面有三个条件:
第一,相信;
第二,坚决相信;
第三,相信的对象既不属于自然界,也不属于人类社会,这就叫超自然,超世俗。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第三条最重要。
为什么?
因为只有这样的存在,才需要信仰。
事实上,这个存在如果属于自然界,就可以用科学实验来证明。
如果属于人类社会,则可以用日常经验来证明。
现在既不能靠科学实验,又不能靠日常经验,又该怎么办?
只能信仰。
罗马基督教领袖德尔图良说:上帝之子死了,虽然不合理,却是可信的,埋葬以后又复活了,虽然不可能,却是无疑的。
不合理而可信,不可能而无疑,岂非荒谬?
当然。
于是,德尔图良说:正因荒谬,我才信仰。
这真是透彻至极。
那么,这样一种必须坚信的荒谬,又有什么必要呢?
安顿灵魂。
我们知道,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
人的眼睛不能像猪和鸡一样,只盯着面前的食槽。就算他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走投无路,也得问个为什么。
我为什么会这样?
是命运吗?是环境吗?是性格吗?
谁能决定我的前途?
是自己吗?是社会吗?是神秘而不可知的力量吗?
答案可以有多种,终极之问,却只有一个。
你可以说,我之所以这样,都是因为我自己。
那么请问,你为什么会这样?
社会和环境所使然。
那么社会和环境都相同,人和人又为什么不一样?
也可以有两种解释,人各有命,或自做自受。
如果同意第一种,那么请问,什么是命运?命运归谁主宰?人的命运为什么会是这样,不是那样?
也只有天知道。
当然,你可以回答,命运是自己掌握的,我的命运就是我的选择。
那好,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到哪里去?
你靠什么掌握命运?你掌握命运的能力从何而来?
靠学习吗?
为什么有人学不会?
靠天赋吗?
上天如何赋予?
这就问不下去了,因为此题无解。
实际上,人之所以能够回答这些问题,是因为他有理性和知识。
但,理性和知识是有边界的。
就算科学可以解释宇宙起源,也回答不了人为什么幸福或不幸福。
回答不了又希望心安,就只能信仰。
信仰,是人的终极关怀。
因此,正如信仰的对象一定超自然,超世俗,信仰本身也一定超功利,超现实。
出于功利目的的任何念头和仪式都不能叫信仰,最多只能叫崇拜。
古代的中国人和罗马人跟世界各民族一样,都相信万物有灵。
不但人,动物、植物、自然物(比如山和水)都有灵魂。
他们的身上和背后,也都有不可知却可控制或可利用的神秘力量。
这就产生了两个结果:占卜和多神。
占卜其实是一种巫术。
中国人的占卜有两种,殷人用甲骨,周人用蓍草。
罗马人也有两种,一种看动物的内脏,一种看鸟类的飞行。
如果是军事行动,则看母鸡的进食情况:食欲旺盛则及,食欲不振则凶。
因此,第一次布匿战争时,罗马舰队的指挥官便特地带着一群母鸡上船。
可惜,无法适应环境的母鸡们一连几天都拒绝进食,指挥官则一怒之下把它们统统扔进了大海。
指挥官说:既然你们不想吃,那就喝个够吧!
结果,据说此人大败。
显然,这不是信仰,是实用。
多神崇拜也一样。
相信万物有灵的,一般也都相信万物皆有神明。
所以罗马就像中国,有山神、河神、海神、门神,还有灶王爷和土地公公。
对国家和民族有大贡献的人,比如大禹和凯撒,也被奉为神明。
鬼神几乎无处不在,难怪罗马的神殿叫万神殿。
人多好种田,神多好过年。
罗马人因为神明多,节日也多。
这些节日有罗马人的,也有外国人的,但无不热闹欢腾。
但更重要的,还是要有用。
中国的神佛都是有用的。
观音菩萨管生子,赵公元帅管发财,列祖列宗的在天之灵,则保佑子孙后代,家和万事兴。
如果圣母玛莉亚救苦救难,也会成为崇拜对象。
只要能带来实际上的好处,我们是不忌讳改换门庭的。
罗马的神也一样,众多而且管用:战神马尔斯、谷神刻瑞斯、酒神巴克斯、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
可以说,有多少行业就有多少保护神,有多少需求就有多少引路人。
但,中国和罗马都没有创世神。
没有,是因为不需要。
实用主义的原则向来就是只管有用,不问来历。
所以,中国和罗马也没有专职的神官,没有神在人间的替身和代表。
罗马的神官其实是公务员,中国则只有游方道士和挂单和尚,甚至江湖骗子。
罗马和中国,确实太像了。
只有一点不同,罗马的神有着跟人一样的七情六欲和缺点错误。
爱神维纳斯和战神马尔斯偷情的故事,就被做成雕塑供人欣赏,作品性感至极,全无神性可言。
原因在于国情不同。
中国人以德治国,诸神必须道貌岸然。
罗马人以法治国,便会坦然承认欲望的合理。
何况他们的神并不承担道德教化和道德评判的任务,能给人间带来安康和快乐,便已功德圆满。
这实在不好意思叫信仰。
显然,由鬼神未必有宗教,有崇拜未必有信仰。
但人类的终极之问总要有答案,终极关怀也总要有着落。
因此信仰必定产生。
而且,由于这种关怀和追问是终极的,答案也只能是一个。
换句话说,一神教也必定产生。
最早在人类当中建立起信仰的,是犹太人。
犹太人又叫希伯来人或以色列人,是来自美索不达米亚的古老民族,居住在迦南地区。
长期以来,他们受制于一个又一个强国,最后国破家亡,流离失所,一度成为没有祖国的民族。
然而犹太人在历史上的影响力,却超过了当年征服过他们的所有国家和民族,因为他们发明了一神教。
发明一神教,很重要吗?
当然。
因为多中心即无中心,多信仰即无信仰,什么都信,即等于什么都不信。
因此所谓多神教,其实往往无信仰。要想真正建立起信仰,只能靠一神教。
但,为什么是犹太人?
作为游牧民族的希伯来人,大约公元前1500年来到迦南,领袖是亚伯拉罕。
此后,他们当中的某些部落可能成了埃及法老的奴隶,又在伟大先知摩西的带领下走了出来,定居迦南,开始了他们多舛的命运。
犹太人建立了两个王国,北边是以色列,南边是犹太。
这两个分分合合的王国连起来,就像一条狭长的带子,西边是地中海,东边是约旦河彼岸的大沙漠。
这并不是什么好地方。
然而希伯来人这个小地盘,却又是从埃及前往赫梯、叙利亚、亚述和巴比伦尼亚的必由之路。
贯穿南北的天然大通道,既是商道,又是兵道,因此毫无悬念地被那些企图称霸世界的国家虎视眈眈。
公元前721年,亚述国王萨尔贡二世攻破撒马利亚,灭亡以色列王国。
一百多年后,即公元前586年,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又灭了犹太王国,首都耶路撒冷被毁,犹太国王和人民被掳往巴比伦。
其实,像这样的国家和民族并不罕见,而且往往灭掉也就灭掉了。
诸如米底和吕底亚之类的名字,又有几人知道?就连盛极一时的安息和贵霜帝国,今天也鲜为人知。
但几乎没人不知道犹太和以色列,因为他们的王国灭亡了,宗教却站了起来。
学术界几乎都承认,犹太教是在“巴比伦之囚”时真正建立起来的。
那些一想起耶路撒冷锡安山就忍不住要哭泣的犹太人被告知,自己之所以落得这个下场,就因为背叛了希伯来民族唯一的主——上帝雅赫维。
痛定思痛,他们决定以信仰拯救自己。
于是摩西十戒被严格遵守,摩西五书被整理出来,《旧约全书》逐渐完成,新的信仰开始建立,多神教的残渣余孽则被抛弃,决心浴火重生的犹太人刷新了自己。
那么,犹太教有什么过人之处?
首先,它是一神教,而且极为彻底。
世界上不是没有过一神教倾向,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教就是,但那种倾向稍纵即逝。
多神教也往往有主神,却仅仅是地位尊贵而已。
这些蛛丝马迹,暗示一神教的时代终将来临。
犹太人的上帝正是真正的一神。
他不是独尊,而是唯一,除此之外,没有其他。
这位伟大的神是至高无上和独一无二的。祂自生自有,全知全能,主宰宇宙,德被万物,是唯一可以创造一切却不被也无须被创造者。
显然,这是一种超自然、超世俗的最高神秘力量和精神实体,当然没有也不该有形象。
因为一旦有形,即为有限。因此,上帝被绝对禁止画成画像和做成雕塑。
这条禁令,后来也被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完全继承。
这就跟佛教和印度教等等大相径庭。
前者无神,后者多神,当然可以有偶像。偶像是用来崇拜的,崇拜不等于信仰。信仰一定是也只能是对超自然、超世俗之存在坚定不移地相信。这样的存在,岂能有形象?
因此,犹太教的这项规定,包括对唯一之神的坚信和确认,就成了历史的里程碑。
是的,崇拜从此变成了信仰。
这是所有一神教的共同理念,也是所有一神教的共同基础。
靠着这一理念,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人类的信仰体系,把文明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这里,犹太人功不可没。因为没有犹太教,就没有后来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然而犹太教有一个致命弱点,同时也是优点,这就是“上帝特选”观念。
按照犹太教说法,犹太人是上帝从万民之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特等选民。
作为上帝的忠实信徒,犹太民族肩负着特殊的使命,要向全世界传播上帝的旨意。这种使命是神圣的、光荣的,也是艰难的,但上帝与他们同在。
这就叫特选之民。
但,这也是一柄双刃剑。
没错,一神和特选,让犹太人有了自己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家园。从此,他们百折不挠,自强不息。因为他们知道,只有首先解放犹太人,才能解放全人类。
同样,由于有此信念,犹太人流亡一千八百年,散落十万八千里,仍能凝聚成一个伟大的民族。因为他们在世界任何角落,都能找到跟自己实现身份认同的人。
这就是一神教的优越性。
问题是,如果上帝仅仅属于以色列,那又与其他民族何干?如果只有犹太人才是上帝的选民,大家又为什么要跟他走?我们也给自己找一个上帝好了。
犹太教,终于无法成为世界性宗教。
历史的意味深长,也就在这里了。
我们知道,正如世界上大多数文明古国都是君主制,希腊的民主与罗马的共和都只是特例,犹太教诞生之前世界各民族也都是多神崇拜。这样看,一神教被犹太人发明出来,岂非也是奇迹?
但,当年的特例,后来却成为世界潮流,这就说明民主共和一定有必然性。
同理,世界性一神教的出现也该被视为必然。
可惜,由于太强的封闭性和排他性,具有开创之功的犹太教已无法完成这一任务。
看来,上帝仅仅赋予了犹太人阶段性使命,世界性的一神教也只能出现在世界性的文明中。
这个文明,就是罗马。
于是,基督降临人间。
基督,就是希腊语的弥赛亚。
弥赛亚就是救世主,基督教的救世主是耶稣。
耶稣在希伯来语中就是“耶和华的拯救”,耶和华则是唯一之神上帝,犹太教称雅赫维,基督教称耶和华。
不过,救世主解救人类,是因为上帝认为人类有罪。而且,这罪还是与生俱来的,叫原罪。
犹太教没有原罪观念,他们只是讲了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也认为这是人类落入凡尘受苦受难的原因,却没有把它变成教义,因为他们没有耶稣。
耶稣又怎么了?
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了,而且众所周知。
这就大有问题。
因为耶稣是上帝之子,神之子怎么会死呢?他怎么死得了呢?上帝怎么会见死不救呢?
所以耶稣还得复活。
死而复生,才是神子。
这样的故事,愚夫愚妇们是看不懂的,因为跟他们以前听说过的神都不一样,无论那些神是希腊人的,还是罗马人的。
这就必须做出合理的解释。
毕竟,在新宗教建立之初,人民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能不慎重考虑。
于是,一种解释出笼了。
这解释说:耶稣是上帝派来的,他的死当然也是上帝的安排。目的,是为了替人赎罪。神子赎罪以后,只要相信上帝和我主耶稣,人的灵魂就可以得救。
这就叫“耶和华的拯救”,也称救赎。
原来,耶稣是替罪羔羊。
既然是替罪羔羊,那就意味着有人有罪。
那么,是谁有罪呢?
人,一切人,所有的人。如果仅仅只是某个人或某些人有罪,上帝是不会牺牲自己儿子的。
但人人有罪的观念,还是很难让人接受,这就必须解释为天生有罪,原本有罪,是一种原始的罪恶。
于是犹太人讲过的伊甸园故事,便有了新的解读:人人有罪,是因为始祖有罪。始祖有罪,则因为他们违背上帝的旨意,在蛇的诱惑下偷吃了树上的果子。
这就叫原罪。
这一解释彻底改造和翻新了犹太教。
犹太教没有原罪,没有救赎,也没有耶稣。
这三样,都是基督教的发明。唯其如此,它才成为有别于犹太教的新宗教。
犹太先知都没说的,老百姓当然也不会知道,这就需要启迪。
启迪的方式,就是耶稣的受难与复活。
耶稣是上帝之子,他的受难与复活就是上帝的启示。
这就叫天启。
所以,基督教是天启宗教,伊斯兰教也是。
不过,伊斯兰教的天启靠伟大先知穆罕默德,基督教的天启却不是耶稣的功劳,也不是那十二门徒的。
提出了原罪和救赎教义的,是圣保罗。
圣保罗不是耶稣的门徒,甚至没见过耶稣,却把耶稣之死这件事用到了极致。
后来,当传教士们绘声绘色讲述这个故事时,台下听众几乎个个涕泪纵横。
是啊,为了拯救我们的灵魂,上帝竟然派了他的儿子用自己的血来赎我们的罪,那还不赶快皈依?
所以,基督教的创始人与其说是耶稣,不如说是圣保罗。
没有圣保罗,就没有原罪和救赎的教义,基督教也就得不到最广泛的传播,甚至会销声匿迹。
至此,新老宗教的区别一目了然。
犹太教:犹太人才是“上帝的选民”。
基督教:所有人都是“上帝的罪人”。
哪个更有开放性?
基督教。
是啊!既然人人有罪,那就无分你我,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也都需要救赎——不管你是罗马人、希腊人、西班牙人、日耳曼人,还是别的什么人。
所以,基督教降低了入教门槛,取消了犹太教的许多规定,比如不吃猪肉、要行割礼等等。
它成为世界性宗教,也绝非偶然。
更重要的是,核心价值观诞生了。
这就是平等和博爱。
博爱来自救赎,平等来自原罪。
道理很简单:人人有罪,则人人平等。人人生而有罪,则人人生而平等。
平等的权利既然为造物主所赋予,那就不可让渡。
天赋人权的观念,在这里埋下了种子。
何况平等并非人的许诺,而是神的旨意。人的许诺是靠不住的,神的旨意则不可违抗。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个理念一旦建立,人与人之间的新关系就有了一个可实现和可操作的方式,尽管不是最好的。
下一步是制度的设计,原罪的观念同样起到了积极作用。
所谓原罪,不过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犯罪和作恶的可能。因此,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是制度。
制度设计的目的,是让人不敢犯罪和无法犯罪。
对公权力的使用,尤其如此。
三权分立的制度,也在这里埋下了种子。
不过天赋人权也好,三权分立也罢,都是后来的事情。
从基督教的诞生到现代文明的建立,需要漫长的过程,甚至在走向光明之前,先得堕入黑暗深渊。这是人类文明不得不支付的学费和代价。
在此刻,则必须有人以血献祭。
这个羔羊,就是罗马。
基督教被定为国教,是在罗马皇帝狄奥多西忏悔两年后,即公元392年。
这时,距离相传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间是三百六十多年。这在历史上虽然不过弹指一挥,对于基督教来说却是天上人间。
没错,过去是“寇”,现在是“王”。
成王败寇,跳了龙门的基督教会迅速举起了大刀。
第二年(393年),被教会控制的罗马元老院宣判天神朱庇特有罪,同时立法全面禁止奥林匹克运动会,因为它是当年希腊人献给众神之王宙斯的。
此后,帝国境内数量繁多的图书馆被陆续关闭,属于所谓“异教世界”的藏书不断流失,或被焚烧。
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明成果被打入冷宫,直到四五百年后才因为阿拉伯人重见天日,尽管他们信奉伊斯兰教。
因此,西方史学界把公元393年称为“希腊与罗马文明正式终结的一年”。
八十多年后,西罗马帝国也灭亡了。
灭亡,从迁都拜占庭的君士坦丁发布《米兰敕令》那天起,就已命中注定。
表面上看,《米兰敕令》只是坚持和重申了信仰自由原则,承认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一样享有合法地位。
然而君士坦丁的倾向性却显而易见,那就是要建立基督教的独尊地位。
为此,他不惜动用国库为上帝大兴土木,他的新首都也只有基督教堂,没有罗马神殿。
这是一神教的首都,不是多神教的首都。
偏袒是明显的,动机却相当可疑。因为当时的基督徒只占总人口的5%,君士坦丁有什么必要把自己从罗马人的皇帝变成基督徒的皇帝呢?
也许,目的在于改变授权主体。
罗马,无论共和国还是帝国,权力都属于元老院和罗马人民,执政官和皇帝只是代理人。
政权既然是他人授予的,也就可以被他人夺去。罗马皇帝走马灯似的轮番上阵,不少还死于非命,道理就在这里。
所以要想一人独裁又长治久安,就只能将授权主体从人变成神,即由“君权人授”变成“君权神授”。
而且,多神教的神还不行,那会弄出众多的皇帝。犹太教也不行,他们的上帝只属于犹太人,罗马却是多民族的帝国。
基督教,成为唯一选择。
毫无疑问,基督教会也十分欢迎这样一个皇帝。
他们很清楚,上帝的旨意只有通过罗马皇帝,才能在人间得到实现,正如皇帝只有通过教会才能获得神的授权。
皇帝和教会,一拍即合。
只不过,这笔买卖从君士坦丁谈到狄奥多西,用了八十年左右才算达成。
双方的愿望和交易,则十分类似于中国汉代的独尊儒术:你许我独尊,我许你独裁。
然而结果却不相同。
儒家当真效忠了帝国,帝国却未必独尊儒术,而是儒法并用。相反,狄奥多西当真皈依了基督教,基督教却并不许他独裁,反倒要他忏悔。
买卖,也并不总是公平的。
原因在于供求关系。
要知道,罗马皇帝并不能直接跟上帝对话。按照当时教规,神意只能通过主教来传达。
皇帝以为笼络了主教就能靠拢上帝,哪晓得自己反倒从君主变成了奴仆?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儒家则不一样。
首先,儒家没有组织(教会),也就没有领袖(主教),宗师则是不顶用的。
其次,皇帝自己就是天之骄子,哪里用得着儒家来代为授权?
第三,儒家主张君为臣纲,又岂敢让皇帝随便下跪?
奉天承运与君权神授,大不一样。
但,有得就有失,有利就有弊,反过来也一样。
希腊和罗马的多神崇拜也许不合时宜,却有可贵的精神。
这个精神就是宽容。
宽容并不奇怪,多神即意味着多元和多样。你信你的,我信我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也就相安无事。
在多神崇拜的国家,比如中国和罗马,虽然也有战争,却从不因为宗教而战争;虽然也有灭佛或迫害基督徒的事件,但都是因为政治,不是因为信仰。
就连犹太教,由于坚信自己才是上帝的选民,也不会把教义强加于人。
只有基督教,不但唯我独尊,还要征服世界,尽管动机也许神圣或者善良。
基督教学会宽容,要到文艺复兴以后。
宽容是罗马文明的精髓,也与共和、法治相匹配。
没有共和与法治,就没有罗马;没有宽容和开放,就没有罗马文明。
因此,基督教只能改变罗马,不能拯救罗马。它不是罗马的救世主,而是罗马的掘墓人。
毫无疑问,基督教未必不好,不好的是动用公权力把它定为国教。
这就正如儒学未必不对,不对的是定于一尊。
不过,中华帝国显然比后来的罗马更宽容,道家思想从来不曾被视为异端邪说,佛教几经起伏也站稳了脚跟。
唯其如此,罗马帝国亡,中华帝国存。
这个道理,西方人后来总算明白了。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明确规定,联邦议会不得立法设立国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尽管当时的美国人多为基督徒。
信仰的自由,比信仰更重要。
如果一定要有信仰,那就信仰“自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