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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2017年4月9日到期
海亮物业管理无名
根据兰郡花园开发商安徽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安徽海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前期物业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前期物业合同到期日为2017年4月9日,当时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海亮物业应与开发商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内签订延期协议,显然他们没有签延期协议。因此前期物业合同延期1个月,最后到期日是2017年5月9日,目的是让开发商或者全体业主选聘新物业。此后海亮物业在兰郡花园继续他的物业服务活动就无合同依据了。
4月初,由于世茂海亮物业在兰郡花园多处违法违规,引业主不满,有超过300名业主联名向庐阳区政府要求海亮物业立即撤出兰郡花园,并请求业主委员会委托其它物业公司临时接管,触发了召开业主大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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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海亮违规违约
侵犯业主利益
业主苦其久矣
海亮物业在兰郡花园物业服务一直不好,特别是海亮物业被世茂收购之后,管理更是一年不如一年。2017年4月9日到期后,已经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一直是所谓的“事实服务”,直到2021年6月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
本来业主委员会成立应该是海亮物业为兰郡花园继续服务正名的好机会,但海亮物业完全无视兰郡花园业主委员会的存在,拒不移交兰郡花园的公共资产、资料和公共收益,也不谋求与业主委员会重新签订物业合同,还处处坑害业主利益。并利用各种关系,试图破坏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边缘化业主委员会,以达到无人监管的目的。公众号多次发文揭露其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具体见如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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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有底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