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当个单位的领导,挺不容易的。
单位的发展,你要负责;单位出了事,你也要负责。
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就是消防责任人,责任人总归是要负责任的。
这不,武汉一个公司的消防责任人,被刑拘了。
一、到底是咋回事?
1、发生火灾了。11月30日晚,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吴北路225号的孚特工业园3号楼发生火灾。
2、火灾损失并不太大。本次火灾过火面积2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3、有明显违规。经武汉公安、消防及安监等部门调查,爆炸起火部位为武汉孚特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临时设置在3号楼五楼临窗处的锂电池存储点。事故原因系雨水渗入电池内部与金属锂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爆炸起火并导致相邻仓库物品被烧,系安全生产事故。
4、不是第一次起火。涉事公司紧邻居民区和商业区,两年内连续发生3次火灾。
5、安监部门曾责令改正。武汉市东西湖区安监局曾于去年8月火灾后向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整改。
6、涉嫌犯罪。12月1日,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对武汉孚特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许某予以刑事拘留。
二、什么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定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犯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此外,该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
3、主观要件。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所谓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4、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5、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6、犯罪种类。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十个)
(3)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五个)
(4)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九个)
(5)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十三个)
三、消防责任人到底犯了哪款具体的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大概念,里面有47个罪名,老许到底犯了哪个呢?
(1)可能是失火罪
(2)可能是消防责任事故罪
(3)可能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4)可能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5)可能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至于具体是哪一条,还要等警方做进一步的侦察,才能最终确定。
不管怎么说,起火都不是好事情,尤其是接二连三的起火。
今年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提出:重点消防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应当经过消防培训;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责任人须经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责任人、管理人,要引以为戒,要学会管理,要学习了解都有哪些可能导致犯罪。
愿平安,好生活。
下期 ●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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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点儿消防,多点儿平安
3、 微型消防站培训讲义
靠山屯闲话
既往不恋,当下不杂,未来不迎,纵情向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