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也有好几天了。
大过年的,一男一女,放了挂鞭炮。
结果被全城通缉了,
1、有图有真相
2、湖南双峰县的解释
(1)双峰县委书记禹敏说:此事他没有批示。
(2)双峰县委宣传部说:公告没有经过相关审核批准程序,没有经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多处用语不妥,造成了不良影响.......。
(3)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说:现已查明,当时值守巡逻人员在城区万都美尚小区巡逻发现一起燃放鞭炮行为,现场排查未能确认燃放人身份。
(4)县禁燃办决定:以刊发公告的形式,动员知情群众提供线索、敦促燃放人主动接受处理。工作人员起草打印了30份公告,并于2月16日下午两点半左右,在该小区张贴25份。
3、悬赏的背后是什么
(1)鞭炮是放还是不放?当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放的话,容易引起火灾,炸伤眼睛,污染环境,动静太大影响睡觉……;不放的话,不热闹,没年味儿,钱花不了难受……
(2)放鞭炮是不是要接受处罚?要看看法律有没有规定,法律包括很多,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行政法规,政府和部门规章。总之,要处罚是可以的,但得依法。不能说拘留就拘留,说罚款就罚款。
(3)能不能悬赏?这事儿真有意思,之前只听说过抓犯罪分子才要悬赏,也就是得违反刑法。现在这力度真是大了,放个鞭炮都有悬赏,还那么多,一万大洋啊。
私下里揣测,禁燃办有两个可能的想法:
A 整点创新,整点改革,看看咱这力度,指不定宣传一下会全国走红!
B 吓唬吓唬这两人,让你两人得瑟,吓你个半死今后别放了!
好吧,但愿是B。
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县禁燃办,这种机构还是厉害的。
想起来之前的:该流不流,扒房牵牛。
只要领导说这事得干,就不管有没有法律了,就不管有什么程序了。
这,还是让人有点害怕的!一万现大洋,难保不会有人想赚。
提倡:少放鞭炮,节约经费,减少风险。
初六,祝大家,吉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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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点儿消防,多点儿平安
3、人是怎么烟死的?
5、 从楼梯跑,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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