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奇
怪癖
世人多有猎奇心理,有人偷偷浏览涉恐网站,并下载一些含血腥、暴力、恐怖内容的小视频,殊不知涉暴恐类犯罪的触刑点很低,即使这些视频不向外传播,持有也是违法犯罪!
10月11日至17日是网络安全宣传周,为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下面网警蜀黍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暴恐音视频的那些事:
什么是暴恐音视频
“暴恐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具体包括:
含有煽动“圣战”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
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
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
典型案例
2021年8月7日,宁波慈溪的孙某因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原来,此前孙某找到一些血腥暴力、宣扬极端主义的小视频,他觉得很有意思就下载下来,保存至自己的硬盘上。因为觉得这些视频比较稀有,所以一直保存着没删除,还将内容上传到某网盘上。经慈溪网警查实,其保存的暴恐类视频共计有693部。
调查发现,孙某是一位事业单位人员,具有较高的教育文化水平,但却不懂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他说,自己以为只有传播暴恐音视频才算违法,下载存储没有事儿。
错!错!错!出于好奇下载观看暴恐音视频,虽未涉及传播,但情节严重的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还有几个传播的案例,大家来看看!
2021年4月,慈溪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网民高某在互联网上传播暴恐音视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021年3月,网民严某出于猎奇,将一则恐怖视频下载后分享给他的“好兄弟”们,却不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严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碰到暴恐音视频怎么办
对因不慎下载到本地或网盘的相关音视频和图文,不得转发,并在第一时间删除。
发现有人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等社交网络等登载、发送、播放载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音视频以及文字、图片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图片 | 网络截图
视频 | 浙江网警
编辑 | 姚瑶
公安部网安局